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
2023-04-27 09:02:45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大 中 小】
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台农农(农药)罚〔2023〕1号 |
处罚名称 |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事由 | 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
处罚依据 | 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农药)序号6。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台山市那扶供销社农资商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078178648283XK | 4407**********7814 |
负责人姓名 | 吴维生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经营的“溴敌隆”等2种农药产品; 2.没收违法所得443.40元 3.处罚款75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7943.4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4月14日 |
处罚部门 |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