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和经营劣质农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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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 17:36:25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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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台农农(农药)罚〔2020〕4号 |
处罚名称 |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 |
处罚类别 | 1.罚款 2.没收违法经营农药 3.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和经营劣质农药案 |
处罚依据 |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台山市水步镇湖广农资店(向水池)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4505**********8758 |
负责人姓名 | 向水池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经营农药:“独功”氯氟▪毒死蜱共计9瓶;“战将”硫丹共计2瓶;强力豆角螟虫绝共计8瓶;“耕耙”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共计28包; 2.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01.00元; 3.罚款人民币共计12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8月5日 |
处罚部门 |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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