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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台山市农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山市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检查监督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高速、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等。
3、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实施菜篮子工作建设;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信息,研究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4、研究指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及抓好全市农村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会计辅导、收益分配、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劳动力、农村三资管理等工作。
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6、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 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做好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拟订饲料生产的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 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
8、负责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督、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
9、组织种植业、畜牧业等对境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0、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2、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落实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13、做好镇级经济的检查、指导工作。
14、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6个,内设办公室、人事股、种植股、法规股、科教信息股、扶贫办、经管股、农综办、计财股和1个副科级局(畜牧兽医局)。本部门下属单位台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台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台山市农业机械化推广中心、台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台山市农村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台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第二部分 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度总收入7976.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76.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914.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136万元增加1778.07万元,增加24.55%。主要是项目收入增加。
2.其他收入62.9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9.98万元,减少48.81 %。主要原因: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度总支出7976.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976.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其它商品服务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5 万元,主要用于水稻科研项目经费,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14.9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人员退休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1.14万元,减少7.7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4.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76万元,增加14760%,主要原因是保险计费比例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3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6.8万元,增加117.41%,主要原因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市级补助资金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901.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精准扶贫与村级公共服务均等化、农综土地治理项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22.83万元,增加30.7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增加。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类)支出6.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41万元,减少71.5%,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0.87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9万元,增加8.2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及在职人员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91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79.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94.43元,增长25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项目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91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6.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91.54万元,增长251.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1.53万元,主要用于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15万元,主要用于水稻科研项目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0.3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714.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抚恤(款) 0.1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 14.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障;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234.1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0.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3342.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及项目支出,扶贫(款) 765.0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款) 129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 1439.0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 0.4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国土资源事务(款) 6.14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80.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山市农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01万元,完成预算4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预算4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7 万元,完成预算32.46%。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72万元,减少2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减少32.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及项目减少,车辆使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 万元,减少14.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4万元,占80.35 %;公务接待费支出7.47万元,占19.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XX会议支出 0 万元,0;(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1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0.54万元,2016年台山市农业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7.47万元。2016年,台山市农业局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152次,接待人数共1284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所2016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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