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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农农函〔2023〕29号
关于政协台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你们在政协台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好‘四资一金’文章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提案(第22号)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镇(街)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收入9.5亿元,较2021年的7.3亿元增长31%。其中,行政村一级总收入2.8亿元,较2021年的2.4亿元增长18%,农户实现分红金额1.9亿元。全市所有行政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村集体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214个,占比率超78%;超1000万元的行政村达到11个,比2021年翻一番,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严抓清产核资,规范交易行为
一是定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细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账面数据登记、清查核对、公示等工作。已全面完成村(组)集体资产核实总计为31.67亿元,集体土地资源为274.94万亩。二是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制定《台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完成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整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问题、清理整治不规范合同、核对更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核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及平台建设运营情况等方面。三是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耕地“非粮化”管理、依法使用海域等规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等制度、操作规范等作为学习主要内容,不断提高“三资”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今年共计召开培训班27场,培训人员2314人。四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出台《台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五是升级改造台山市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完成网上交易53宗,交易总金额3015.76万元,到期重新发包增值1660.8万元,增幅181%;各镇(街)农村集体“三资”中心进行资产资源交易累计达9556宗,承包总额超50亿元,增值22亿元,增幅186%。
(二)探索实践模式,发挥示范效应
积极探索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收益再分配的共同富裕机制,形成6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是乡村旅游模式。如台城街道桂水村创新农旅融合、农村电商等发展路径,2022年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37万元,较2017年不足10万元收入增长了近4倍。二是产业带动模式。如大江镇石桥村推行“党总支+专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方式,带动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户增收致富,实现村集体增收超20万元。三是服务创收模式。如斗山镇五福村打造“村集体+合作社+农户”共富模式,实现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三方共赢互利,带动村集体年收入增加13.5万元。四是村组联营模式。如大江镇大巷村由村委会出资,村小组供地,开展经营性项目建设,实现年增收10.2万元。五是资源开发模式。如台城街道探索“政府+公司+村集体+农户”,由公司复耕复种435亩撂荒地带动相关村集体年增收17.5万元。六是项目带动模式。如汶村镇九岗村引入“渔光互补”产业项目,村集体年增收380万元,当地农户也能享受每人每年500元以上的集体分红。
(三)加大政策保障,促进全面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台山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年度节点任务,配套出台《台山市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薄弱村产业帮扶工作方案》《台山市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二是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示范建设。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创建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各镇(街)创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示范片项目,用奖补形式提高农户积极性。实施土地“预流转”“预整合”模式,实现统筹流转、连片经营,2022年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率超65%,成功认定川岛镇川东村、三合镇西华双迳村、冲蒌镇伞塘村、冲蒌镇西坑村4个市级土地流转示范片。三是推进试点建设。选定27条薄弱村探索“市村统筹、飞地抱团”的发展模式,统筹各级资金共1865万元参与台城南安路西侧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每年可获得6%—8%收益分红,实现村集体经济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发展”的蜕变。四是推动落实结对帮扶政策。我市获新会区各级支持超300万元,建设红岭工业厂房、五丰村“致富小驿”、东滘渔村休闲渔业综合体体验基地、冲泮小学楼顶光伏发电系统等帮扶项目,所得收益支持薄弱村发展。五是创新“3亩地”扶持薄弱村措施。积极申报“3亩地”项目5个,涉及薄弱村11条,通过预留薄弱村每条3亩以上用地规模,向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我市薄弱村经济发展。
(四)创新增收方式,拓宽发展空间
一是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深井镇小江村地处沿海,紧靠万亩红树林,有着生蚝养殖得天独厚的环境,生蚝养殖面积共约3000亩,年产蚝苗约2700万元、年产肥蚝约5.4万斤,总产值高达3900万元,走出一条蚝民增收、蚝业增效、蚝村富裕的致富路。二是深挖红色旅游资源。都斛镇大纲村探索创新“研究所+公司+村集体”融合式党建工作模式,以“红色力量”助推科技兴农,探索“红色+”经济模式,与培训机构、研学机构、旅行社等建立“红色+培训研学”合作关系。三是构建省级农业产业园联农带农机制。制定实施《台山市丝苗米产业园折股量化分红协议》《麻黄鸡产业园联农带农实施方案》等,将省级产业园资金1250万元以“折股量化”形式投资至产业园建设项目,企业与24个薄弱村签订分红协议,按每年固定分红10%—20%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薄弱村年均增收6万元。
(五)实施“头雁”工程,提升发展动能
一是优化“两委”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开展驻镇帮镇扶村,组建17个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选派33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充实农村基层治理力量。二是建立考核机制。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情况作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探索“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合作模式。台山市斗山镇绿稻农场发展订单农业,统一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全产业链,打造“奭乡味”本土丝苗米品牌服务群众,促进农民增收,以“现代化规模经营开启新‘稻’路”为题入选全国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四是党建引领谋发展。川岛镇驻村第一书记依据川东村实际情况,确定集招商引资和本村产业发展于一体的新路子,结合川岛农、海产品优质、品种繁多的情况,由村统一收购农、海产品,再经邮政公司的销售平台进行出售,获得的利润归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预计每年为村集体带来增收1.9万元,进一步提高岛内农产品、海产品的销售活力,达到利农利村的双赢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加大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力度,培育选拔优秀的党员人才,深化“头雁”工程,选派政治觉悟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加强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在实施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二是创新机制体制,增强内在活力。采用“村企共建”方式,大力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推进农村集体闲置资金资本化运营。创新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收购+保底分红”“土地流转+务工收入”等合作模式,力促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三资”利用,发展集体经济。在明晰“三资”的存量、结构、使用状态的基础上,加强市场对接引导,以租赁、发包、入股分红等多种途径激活“三资”增收,让沉睡中的资产“活”起来,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李巧瑶
联系电话:558728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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