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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台山市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的通知
  • 2021-07-02 10:50:07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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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江门天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加快农民合作社培育的通知》和《广东省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方案》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设立工作,我局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经自愿申报、综合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确定江门天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台山市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承接单位。

  二、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承接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和农业生产托管中心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一)为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市场培育、项目申报、运营代管理等专项指导和服务。

  协助农民合作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运营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和分配方式。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运营指导、法律咨询、生产技术推广、金融保险对接、品牌打造、产销对接、信息交流等商务服务。

  (二)推广使用农业服务平台,建设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制定水稻生产全过程各环节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制度等。协调整合农资、农机、植保、劳务供应等生产资源,组织当地农民合作社对接服务主体,协调服务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生产性服务。承担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管理监督,做好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导监督和跟踪实施,指导做好作业服务记录、资金使用报账等项目材料,保证托管服务质量和农户满意度。

  (三)牵头农业科研单位和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农业先进技术的应用。搭建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相互间交流平台,开展职业农民、社会化服务等类型培训,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包括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技术托管、关键环节和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

  (四)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其他事项,或者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拓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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