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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江财农〔2024〕4 号)和《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在江就业)项目的通知》精神,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吸纳外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支持“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选树专项 263万元,资金用于支持省公布的首批“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选树培育创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我局通过组织申报、实地调研,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台城街道桂水湖边村村口空地硬底化工程等11个项目(详见附件),现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在江就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项目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反映须以书面形式递交。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负责人姓名;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反映人姓名。未盖公章、未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信件的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5587239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40号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在江就业)项目安排表.xlsx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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