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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2023年12月政策性淡水水产养殖保险承保明细表的公示
  • 2024-02-26 17:07:48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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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广东银保监局 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金﹝2020﹞2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农农﹝2020﹞389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2023年江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江农农﹝2021﹞278号)等文件精神,台山市政策性淡水水产养殖保险金额为400元/年/亩,保费省承担50%、市承担10%、县承担10%、养殖户自负3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公司积极开展台山市政策性淡水水产养殖保险业务,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承保台山市政策性淡水水产养殖保险43648.40亩,申请各级财政补贴合计:43648.4亩×280元/亩=12,221,552.00元,大写:壹仟贰佰贰拾贰万壹仟伍佰伍拾贰元整。现将承保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局如实反映。

  投诉举报电话:台山市农业农村局,5587616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3日,共7天。

  附件:2023年12月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承保明细表.xlsx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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