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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11-23 17:15:41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 2021-2023 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1〕2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开展我市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政策宣传

  请各镇(街)积极做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组织工作,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保障购机者、生产经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各镇(街)应及时安排补贴操作人员及核实人员,并积极参加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培训班。

  二、强化监督管理

  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严格按《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三、操作流程

  (一)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后,自主向各镇(街)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省内农户需提供“一卡通”账号;安装类农业设备需提供竣工确认书),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审验信息。各镇(街)在申请受理后,按照《台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文件要求,对补贴机具做好见人见机见票等信息一致进行现场核实,填写《广东台山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登记表》并及时上交市农业农村局,做好人机合影上传工作,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兑付补贴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750-5532798。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受理单位: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50-5532798。

  农机购置补贴质量投诉电话:0750-5532798、0750-5523422。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举报电话:0750-5532798(农业农村局)、0750-5525430(市财政局)。

  农机购置补贴网上举报电子邮箱:tssnyj@jiangmen.gov.cn。

  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地址:台山市台城镇舜德路140号,联系电话:0750-5523422。



  附件1 台山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试行).docx

  附件2 广东台山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登记表(模板).docx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台山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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