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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计划用10年基本完成农村宜居建设工作
  • 2011-05-20 00:42:42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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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场)每年要选定省级、江门级和台山级示范村各1条为试点村,争取规划新建村庄1条,建设标准要力争走在全省的前列。”在日前召开的台山市农村宜居建设工作会议上,该市市长谢伯欣对该市农村宜居建设工作提出了高要求。台山市领导朱子坚、伍仲晃等出席了会议。
    据介绍,目前台山市共有3826条自然村,其中有3513条定为宜居建设村。台山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台山市农村宜居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用10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宜居建设工作,其中前两年为试点阶段,中间3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后3年为攻坚阶段。
    谢伯欣指出,农村宜居建设要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在现有文明村、卫生村等创建活动基础上开展建设,达到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要求。农村宜居建设规划内容,要围绕农民需求,尊重群众意愿,让农村宜居建设真正成为群众自己的工程。
    谢伯欣强调,建设宜居农村要开通宜居村庄工程建设的“绿色通道”。各有关部门除国家规定统一征收的税费外,免收地方性行政事业收费;应缴交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规定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收费;经营服务型收费,属该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按不超过标准的50%收取。(摘自《江门日报》   记者  区景常)

审编:陈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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