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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水稻上使用 “特丁硫磷”
  • 2014-02-17 01:52:41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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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发现有个别农药经销商在向农民推荐使用剧毒农药——“特丁硫磷”,用以防治水稻后期稻飞虱,并因此引发了多起施药人员中毒事件,为彻底阻止“特丁硫磷”继续流入市场,危害农民,危害社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1、农业执法部门要依法严格管理农药市场,规范高(剧)毒农药定点,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禁止“特丁硫磷”等农药在水稻上的使用。

    2、各级农药经销商应立即停止在水稻上销售特丁硫磷,已经售出的要全部收回,否则要严肃依法惩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广大农民群众一定要按照农业部门推荐的配方购买对口药剂,千万不要听信不法商人购买和使用该药剂,从而确保施药者自身安全以及农产品安全。

    附:“特丁硫磷”简介

    “特丁硫磷”属剧毒农药,残效期长达3个月,主要用于防治棉花、甘蔗、玉米等旱地作物的地下害虫,严禁在水稻上使用。(浏阳市农业信息网 黄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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