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农业农村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规范性文件解读《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
  • 2023-03-24 10:18:46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规范性文件解读《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台农农〔2021〕141号)(下称《规定》)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7月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印发的文件,也是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重要文件依据。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发展壮大及相关政策的修订,《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财务行为,我局在原《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完善了《规定》。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制度分十七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会计代理制与财会人员、财务计划、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开支审批权限、会计核算、费用限额管理、民主理财、征地补偿款的管理、财务公开、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收益分配、农村财务审计、会计档案管理、附则。

  (一)总则。内容包括制定本《规定》的背景、适用对象、适用对象解释、管理要求、上级指导监督部门等五条。

  (二)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内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主体的人员构成及其职责。

  (三)会计代理制与财会人员。内容包括实行会计代理制的原则、人员构成、运作模式。

  (四)财务计划。内容包括财务计划制定流程、内容、公开范围。

  (五)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内容包括基本账户管理、现金库存限额标准、现金支付管理、收支行为管理。

  (六)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内容包括票据使用管理、印章使用管理。

  (七)专项资金的管理、开支审批权限。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额度及流程、工程类项目使用集体资金的报账要求。

  (八)会计核算。内容包括农村财务核算内容、责任、要求。

  (九)费用限额管理。内容包括村务管理费用、业务接待费、村(社区)“两委”干部报酬补贴的管理。

  (十)民主理财。内容包括农村财务监督机构、监督内容、工作方式。

  (十一)征地补偿款的管理。内容包括征地补偿款的管理。

  (十二)财务公开。内容包括村级财务公开日期、内容。

  (十三)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管理、产品物资管理。

  (十四)收益分配。内容包括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益分配有关规定。

  (十五)农村财务审计。内容包括农村财务审计对象、范围、内容及违规处理情况。

  (十六)会计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会计档案的管理细则。

  (十七)附则。明确该《规定》施行时间,各镇(街)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