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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放心农资应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要查看商家经营证件。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照或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产品。
二是要查看商品包装标识。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正规、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三无”农资商品(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厂家)。
三是慎重选择网络商家。通过网络采购农资商品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手续全的正规电子商务平台,切勿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购买。
四是索取留存农资购货凭证。在购买时不论数量、价格多少,应主动向经销商索取加盖了商家公章的发票或购货凭证以及产品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并妥善保管,一旦出现后续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五是妥善留存农资产品样品。对于所购买的农资产品,要留存部分包装和少量原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并可将样品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验,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的调查、取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六是提高自我保护维权意识。在购买农资或使用农资过程中如遇到侵害消费者权益及产品质量问题时,及时向农业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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