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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台山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1.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其中,1-12月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共1.73亿元。
2.加大排查力度。要求各镇(街)和村(居)委会加大上门排查工作力度,特别要关注在册困难群众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务工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及时协助申请临时救助。至今收到117份受到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给予临时救助25.79万元。
3.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自疫情发生以来共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9次,全市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共12万多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339.1万元。
4.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主动协助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大街面巡查求助和转介处置力度,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共救助人员241人次。
5.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方帮扶困难群众度过疫情防控时期。截至目前,市慈善会累计接收捐赠资金377.2万元,并向民政服务对象发放3.73万个口罩。台山各社工机构60余名一线社工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宣传防疫措施7100人次,电访1800人次,走访314名服务对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83次,协助社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400余次,派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贡献了应有力量。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阻断利益输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及时调整证明事项,根据《关于公布市直单位 2020年证明事项保留和取消清单的通知》(江政数〔2020〕47号)、《江门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直单位 2019年证明事项清理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江司办〔2019〕281 号)要求,梳理了13项取消的证明事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部署,做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落实。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工作。2020年,台山市民政局出台《台山市民政局关于台山市捐赠捐建建筑物命名办法》一份规范性文件。在制订过程中,做到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逐步规范制订程序。严格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股室分别负责本股室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
2.强化法治建设制度保障。根据上级部门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年内印发了《台山市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制度》、《关于成立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普法宣传队的通知》等法治建设相关制度,为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2.严格执行《中共台山市民政局党组议事制度》《台山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认识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事项,均按规定进行决策酝酿、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执行决策和加强督促反馈,聘请广东雄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家欣为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处理疑难行政执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提高了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2020年做好2名新进人员和执法证将到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通过率达100%。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力求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开展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执法案卷实行不定期抽查,促进行政执法流程规范化水平提高。健全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制度,加强对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行政指导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制监督,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制度。探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与司法机关信息互通共享。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2020年台山市民政局承办台山市政协提案会办件4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3件,涉及养老事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纪念墓园建设等多方面民生问题。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2020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累计1人次,出庭应诉率为100%。三是对于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按照来文要求及时办理检察建议书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率为100%。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案件线索的收集,本单位设置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公告栏公开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强化信访维稳机制。加强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对接,拓宽举报渠道,截至11月底,我局累计办理各类信访事项21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完善我局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化解矛盾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等相关要求,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水平。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党组学法。按照《台山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相结合,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5次,组织专题党课2次。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成绩全部合格。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法治专题培训。2020年7月对我局全体干部进行了《民法典》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民政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也检验了大家的业务能力。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常态化长效机制,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九)多形式普法工作
一是领导班子2020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同时明确普法分管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台山市2020年普法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开展好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10月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各镇街召开新修订《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学习交流会,紧抓落实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各项筹备工作,为全面夯实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打好基础;9月针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组织开展18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8、9月开展社会工作者系列专题培训班及宣传周活动,针对专业社工普法,不断增强服务对象法治意识;7月联合桥湖社区富华网格开展以环境保护和法治宣传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普及环境保护及《民法典》民政领域重点知识;6月协同市信访局、市禁毒办、台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在昌大昌广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图文并茂地向群众介绍各类毒品小知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此外,今年我局先后举办多场次业务培训会,对《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养老、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局政务公开栏及所属事业单位及民政服务机构的LED屏宣传宪法,推动集中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全局人员的宪法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普法形式和手段比较单一,普法硬件比较薄弱,需要进一步完善,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自《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施行以来,对行政检查提出了更具体更明确的工作要求,但实际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以今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为契机,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加强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实绩考核,树立干事导向。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全面覆盖应用,实现全过程上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现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案卷电子化,不断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台山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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