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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台山市民政局全力推进“双百工程”
  • 2021-07-01 11:35:24
  • 来源: 台山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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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统一部署,台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双百工程”的落实,出台《台山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台山市“双百工程”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双百工程”顺利进行。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薪酬标准。整合人员薪酬在其合同期内按原合同执行。原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按程序完成与整合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不低于6万元/年/人(含“五险一金”)标准执行,持证社工适当提高。

  二是强化激励措施。根据年底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结果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年终按标准发放绩效工资;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年终按标准的80%发放绩效工资;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终不发放绩效工资。社工站由镇(街)挑选一名综合素质较好、专业水平较高的社工担任副站长,每个社工点指定1名社工担任联络员,每月分别发放专项补贴。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本级财政落实配套资金694万元,确保社工站点建设和社工站点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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