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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台山市2018年度第二期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 2018-08-21 09:57:5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各有关单位,各持证社工:

为提高我市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实务技巧和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我局决定举办2018年度第二期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

上午900-1200(提前15分钟签到

下午1500-1700(提前15分钟签到

二、培训地点

市民政局八楼会议厅(台城桥湖路39号,即台山汽车总站对面)。

三、培训主题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民政工作领域中的应用

四、参训人员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或在本市社工机构内从事一线社工服务的人员、在民政系统内从事社会工作等相关行政工作的人员。

五、授课师资

丁美方,高级讲师,社会工作硕士生导师,全国首批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广东省第二届优秀社工导师,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副会长,广东省启航社会工作支援中心理事长。长期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研究和专业服务实践。主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应试解难(初级、中级)等书籍和教材。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时数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密切相关,请持证社工高度重视。持有广东省民政厅颁发“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的学员参加本次培训将纳入社会工作者年度继续教育时数,培训结束后将发放学习证明。

(二)本次培训不安排食宿。

(三)请各单位于8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报民政局。

  

附件:台山市2018年度第二期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班报名表

 

 

                                                                                                       台山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1

(联系人:谭俊华,联系电话:5516135,邮箱:12058415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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