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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2月28日下发了2017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台民〔2018〕31号、台民〔2018〕32号),截止6月30日,还有部分社会组织未按期进行年检,现就年检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年检系统延期至2018年11月30日后关闭
鉴于今年年检工作的进展状况,登记管理机关将年检系统延期至11月30日,到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开启此项业务。
二、未参加2017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尽快提交年检报告书
年检工作是目前登记管理机关全面掌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了解社会组织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更是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由于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不够重视,不按期年检,影响了整个年检工作的进程。请已在台山市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mts.gdnpo.gov.cn/home/login)提交2017年年检信息,业务状态显示为“退回补正”的社会组织,请尽快补齐材料并重新提交。请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按照我局2月28日下发的年检通知要求,通过台山市社会组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填写并提交年检报告书。
三、年检结论公告与年检处罚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检结束后,年检结论将向社会公告,对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通报并列入异常名录,并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四、年检业务咨询
社会组织在参加年检过程中遇到网上填报、材料报送等问题时,可通过我局的工作QQ2795964886或办公电话5502025进行咨询。
台山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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