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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养老机构:
根据《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合〔2021〕131号)和各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为全面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台山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台山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台山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养老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为全面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养老机构不发生疫情的工作底线,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养老机构老人生活的影响,确保入住老人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亲属探访和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措施。
三、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工作人员出行要求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若需前往或返回请在所在单位报备,杜绝先出省后报备的现象。
2.建议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省,鼓励工作人员在台山过节。鼓励在院老人在院过节,若回家过节返院要按相关防疫措施处置。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二)加强重点地区返台山人员排查
各机构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返台山人员的摸排,督促相关人员返台山后迅速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出入管控
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贯彻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制度规定和防控指引要求,坚决阻断外部输入风险。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毒、隔离等防控举措,坚持“人”“物”同防,严格抓好养老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做好冷链食品、快递、邮件等物品的监测和消杀。要严格落实探视规定,预约管理,控制流量,探视人员在探视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不得进入服务对象生活区域。一旦发现机构内有疫情风险等重要情况,要立刻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做好应急处置,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
(二)落实防疫物资储备
各养老机构要做好防疫物资、生活必需物资和服务对象专用物资的储备,养老机构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量原则上应满足本机构1个月满负荷运转需要。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
(四)加强场所疫情防控
做好本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更新和防控提醒措施,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五)加强个人防护
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在院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六)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和积极推进疫苗接种
机构工作人员持续落实每14天核酸检测1次的工作要求,对于新收或离台返回养老机构的人员及时开展3天核酸检测2次,间隔24小时以上。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保持指挥体系有效运转
各镇(街)政府、各养老机构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养老机构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二)落实各方责任
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要带头谋划、部署安排、各尽其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防控管理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管理措施,发现薄弱环节及风险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各养老机构要举一反三,进一步查缺补漏并继续加强管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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