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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法制、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督察督办和物资采购管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林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承担林业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及法律咨询工作。监督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统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部门预算、决算及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本部门分管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稽查。指导、监督、管理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工作。
办公电话:5531934 传真:5514600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南门路132号 邮箱:tslyj5531934@126.com
邮编:529200
(二)营林科技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市营林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城乡绿化和部门绿化,承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营造林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等工作。承担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调查和资源库建设,组织实施林木种苗生产计划的调剂、储备工作。督促检查林木种苗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林木良种示范推广,指导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负责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查合格证核发。
办公电话:5516180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承担全市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组织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指导全市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全市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拟定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政策措施的实施。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开发利用,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
办公电话:5507295
(四)自然资源保护股。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监督、指导、协调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办公电话:5555115
(五)森林火灾预防股。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及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检查等森林防火的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前期处置等防火工作。
办公电话:552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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