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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精神,将台山市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山市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镇海湾海域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台山市镇海湾,分为北陡标段和汶村标段。北陡标段位于镇海湾北陡镇侧,北起镇海湾大桥,南至寨门村冲口湾;汶村标段北起镇海湾汶村镇侧,南至神灶温泉度假村。项目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268公顷,其中营造红树林23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38公顷;建设红树林科研监测道349米,科研监测亭2座。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132号
邮编:529200
联系人:蔡工、李工
联系方式:0750-555511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黄阁段230号(自编九栋)606B房(仅限办公)
邮编:511455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20-80926474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Vr0ER-2hfkVnnU2yfme9Q
提取码:0ku3
五、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2uIgopAixNrOS-vsXGr7Q
提取码:uj63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中心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征求意见期限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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