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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预防森林火灾,共度祥和春节
  • 2019-02-01 00:56:2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春节将至,进入林区活动人员增多,野外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

    在此,台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谨慎用火,共同抵制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野炊、烧烤、上坟烧纸、燃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携手家人、亲朋好友,自觉遵守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规定,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美丽台山,让侨乡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为确保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市民朋友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不要携带火种上山;




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森林防火 重在预防


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

棵棵树木成林,建设绿色生态家园;星星之火燎原,毁掉青山绿水人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给人民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提高防火意识,"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


注重消除隐患,携手呵护家园

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请广大市民群众做到自觉、自律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特殊重点人群、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的管理;老师和家长共同配合,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小孩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进入林区、景区严禁携带火种

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火险报警电话"0750-552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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