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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林业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国家林草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机构改革为新起点,深入推进新一轮绿美广东大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加强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林业生态惠民等工作,有效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改革,持续释放林业改革发展红利,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新进展。扎实推进绿美南粤行动,全省完成造林更新311.53万亩,森林抚育526.61万亩。继续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93.88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09.33公里,绿化美化乡村1180个,完成省级碳汇林抚育120.60万亩。精准实施区域生态修复治理,组织开展新一轮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完成防护林带建设23.68万亩。持续推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营建热带季雨林2500亩。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红树林保护建设,完成新建湿地公园11个,修复红树林3000亩。强化局部石漠化沙化生态治理,稳步推进连南万山朝王石漠公园建设。高标准推进示范性项目建设,实施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工程,在古驿道两侧实施林分改造,打造绿美南粤示范景观。启动10个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辐射带动林业新业态发展。实施100个绿美古树乡村建设,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是多层次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及《广东省森林城市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广东省将全域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协同珠三角9市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全域一体打造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积极推进山体、水体、绿色通道、水鸟廊道、生态廊道联接融通,筑牢环湾区城市森林生态防护屏障,进一步优化大湾区生态空间布局。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森林城市建设步伐,今年11月,汕头、梅州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茂名等8市入围备案名单,韶关、梅州、茂名市提出全域创建的目标。全省森林城市建设还有序向县、镇延伸,始兴等11个县(市)积极推进森林县城建设获国家林草局备案,全省共认定森林小镇70个。广东的森林城市建设呈现出由单个向群体、由珠三角向粤东西北、由城市为主向乡村延伸发展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符合省情、层次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
三是谋划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设取得了工作新进展。省林业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建设,筑牢粤北生态屏障。5月,十三届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全面转入广东南岭国家公园筹建工作。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副省长许瑞生亲赴省林业局调研,部署启动广东南岭国家公园筹建工作。省林业局加快南岭国家公园规划区域论证和范围划定工作,编制《拟建广东南岭国家公园范围比选方案》,已呈报省政府审定,力争2020年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统筹做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摸底,全省共有县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1367个,全面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研究形成了《广东茂名林洲顶鳄蜥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推进林洲顶保护区综合改革,拓宽了保护地建设新思路。
四是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凸显了生态保护新成效。广东省林业局积极推进并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加快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攻坚,督促各地对标落实各项改革任务。13个省属国有林场完成职工入编考试和人员转隶工作,1584名林场职工全部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全省国有林场改革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正报请国家验收。改革后,全省国有林场整合为206个,其中定性为公益事业单位201个,核定事业编制6815名,实现了从传统利用、消耗木材为主向培育、保护资源为主的职能转变,森林覆盖率从改革前的86%提升到90%,实现了生态得保护、林场得发展、职工生活得保障的预期目标。
五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释放了发展新活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协助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全省共核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4.5万本,涉及林地面积302.7万亩。规范林地林木流转,落实林地林木流转备案制,加快建立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全省林地林木流转总面积2049.6万亩,流转金额30.7亿元。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全省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2542家,经营林地面积325.5万亩,加入合作社农户15.9万户,建立家庭林场865个,经营林地面积109.6万亩,家庭林场从业人数3.7万人,进一步激发了集体林发展活力。出台《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促进镇村林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镇村林场改革发展。推进10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推荐5个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2542家,建立家庭林场865个,开展50个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20个省级示范家庭林场推荐认定工作。
六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取得新成效。从严从紧管护森林资源,严格控制采石采矿、风电、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控生态公益林采伐。积极推行林长制,出台《广东省林长制试点工作方案》,选定广州增城、韶关翁源、梅州平远和茂名化州作为试点单位,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开展红树林资源补充调查和适宜恢复地调查,严格管护红树林湿地。大力整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扎实组织开展“绿卫”2019森林执法、违建项目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省共立案查处涉林违法案件2697宗,其中林地案件1609宗,林木案件1088宗;已结案1540宗,未结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1157宗。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实施重点物种保护工程,积极筹建广东省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实施全面禁猎野生鸟类措施,严厉打击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发现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新种25个,发现野生植物新种46个、新记录属1个、新记录种35个。抓好林业灾害防控和安全生产,全面开展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七是落实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完善了稳步增长新机制。认真落实新一轮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提标政策,2019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亩36元,全省共下达省级以上财政资金24.5亿元,惠及2650万农民。扎实实行分区域差异化补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民族地区等特殊区域补偿标准每亩达39.1元,一般区域补偿标准每亩33元,进一步调动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积极性。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机制,试点推进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为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成果经验。
八是推进造林机制改革探索了兴林富民新路径。省林业局在连州市、平远县试点“先造后补”造林机制,在梅县区、始兴县试点实行“一包三年、一种三抚育”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造林主体积极性,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韶关、河源等市试点推进林业碳普惠项目建设,积极引导、鼓励林农参与碳汇交易,探索“林业碳汇+精准扶贫”新模式。全省林业部门推广“珍贵树种+”造林模式,大力培育珍贵乡土树种,更好地推进“藏富于林、藏富于民”。
九是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体现了林业新作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现有105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逐条进行梳理,压减91项,压减率近90%。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今年又有4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来,已累计取消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含子项)37项,缩减承诺办理时限361个工作日和申请材料24项,压缩率分别为52.1%和12%,便利企业及个人267家。加强林业科技支撑,推进林业科研成果转化,认定林业科技成果14项,突破关键技术16项,研发技术体系和模式26项,获授权专利11项,获植物新品种授权4项。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打造勇于担当作为的林业干部队伍。
十是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开启了新阶段。我国首个林业生态文化规划——《广东省林业生态文化建设规划(2019-2025年)》通过专家评审,并正式启动实施,打造岭南特色森林文化体系。成功举办首届广东省森林文化周活动,全省近80个自然保护地、自然公园共同举办特色森林文化活动,20多万人参与活动。全省广泛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奇美丹霞”野生植物辨认大赛、世园会广东日、森林城市主题宣传、广东省野生植物主题宣传、“穿越北回归线风景带-广东自然保护地探秘”等各类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积极推动生态文学、影视作品创作,着力发展具有岭南特色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文化、湿地文化、生物多样性文化、生态休闲旅游文化、绿色消费文化。着力推动粤港澳自然教育工作,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自然教育讲坛,成立全国首个粤港澳自然教育联盟和广东省林学会自然教育工作委员会,建立广东省首批自然教育基地,构建广东省自然教育体系,推动自然教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广东省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广州“四个出新出彩”建设,深入推进新一轮绿美广东大行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狠抓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和林业乡村振兴等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全省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基础。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夯实干事创业的思想政治基础,全力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突出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主责主业,切实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扎实推进绿美南粤行动,2020年全省计划造林更新共计335万亩,绿化美化乡村约1600个(其中绿美古树乡村50个、绿美红色乡村50个),评定国家森林乡村600多个。精准实施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建设新一轮沿海防护林体系,计划建设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6.6万亩,持续推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红树林保护建设,强化局部石漠化沙化生态治理,稳步推进连南万山朝王石漠公园建设。扎实开展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工程,建设两条南粤古驿道绿化景观提升和自然生态宣教示范段,在古驿道两侧实施林分改造,打造绿美南粤示范景观。加快珍贵树种发展培育和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和绿美古树乡村建设。
三是高水平谋划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设。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规划建设,加快南岭国家公园规划区域论证工作,编制《拟建广东南岭国家公园范围比选方案》,科学合理布局拟建南岭国家公园范围,编制《广东南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相关论证报告。统筹做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摸底,全面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
四是多层次多维度推进森林城市建设。高效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林业三年行动计划,协同珠三角9市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稳步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积极推进山体、水体、绿色通道、水鸟廊道、生态廊道联接融通,筑牢环湾区城市森林生态防护屏障。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森林城市建设步伐,推动森林城市建设有序向县、镇延伸,推进更多森林县城建设获国家林草局备案,认定更多森林小镇。高质量做好北京世园会后续工作,高标准筹备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
五是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从严从紧管护森林资源,控制采石采矿、风电、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构建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商品林采伐限额,严控生态公益林采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落实野猪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实施全面禁猎野生鸟类措施。狠抓森林火灾预防、病虫害防控,加强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确保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4‰以下。深入推进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创建平安林区。
六是纵深推进林业生态文明重点改革。深入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督促指导试点单位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适时向其他地区推广,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工作。大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动广州“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重点聚焦林地审批改革、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等方面。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扎实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协助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或建立家庭林场。大力推动森林文化和自然教育工作,打造广东省森林文化周和粤港澳自然教育讲坛品牌。
(来源:广东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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