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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0 月,广东省深圳市、中山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连同此前的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佛山、江门,珠三角地区 9 市均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形成了“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雏形。
这是一个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地区各市全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为大湾区建设构建了生态安全新格局,为大湾区实现可持续和更高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新动能。深圳市市民中心广场这是一个具有浓郁岭南特色的森林城市群。在高度城市化的土地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星罗棋布,山脉、水系贯穿其中,随处可见岭南风光,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这是一个为市民提供更多均等化生态服务的森林城市群。5 年来,珠三角地区新增森林公园 135 个、街心公园 442 个,市民出门500 米就有休闲绿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这是一个体现生态城市高端形态的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地区大力推动区域森林生态安全一体化,森林城市建设由单个向群体发展,促进了生态环境与城市提质的良性互动,构建了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森林城市建设在南粤大地结出了丰硕成果,集中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勇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先行先试的创举。
坚持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展现了建设美丽广东的新部署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工作,2013 年 8 月作出《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提出建设珠三角森林城市群的任务。2016 年 9 月,省政府提出到 2020 年基本建成珠三角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国家林业局确定珠三角地区为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
广东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指示精神,从建设美丽广东的高度做好顶层设计,编制了《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2016—2025)》,制定契合珠三角特点的 16 项建设指标,为全国森林城市建设探索道路。该《规划》强化了全域一体的发展理念,明确了体现珠三角地域特征的 6 方面建设任务 ;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明确珠三角地区各市的位置和作用,坚持走本地特色的创建之路,无缝契合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建设方向。
珠三角地区各地市委书记、市长挂帅,成立高规格的“创森”团队,举全市之力高效推进,如期实现了 5 年内全域成功“创森”的目标。5 年来,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平台,为城市发展提供生态支撑成为全省上下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各级领导干部共办造林示范点 2621 个,引领了绿美南粤的新热潮。
突出区域统筹、均衡发展,开创了城乡生态建设的新局面
广东省统筹兼顾城市品质提升和乡村绿化美化,把森林城市打造成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的展示窗口,多维度建设美丽广东。一是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覆盖全省。在珠三角辐射带动下,粤东西北有 8 个地级市和 3个县加入“创森”行列,其余 4 个地级市正抓紧启动“创森”工作。二是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向镇、村延伸。启动森林小镇建设,已认定 70 个镇(街道)为“广东省森林小镇”,中山市推动全域创建森林小镇,着眼补齐乡村绿化短板,推进绿美乡村行动,6 年来,绿化美化村庄 1.29万个,惠州市“美丽乡村绿满家园”活动成效显著。三是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5 年来,珠三角地区完成碳汇工程造林 120.7 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 2798.7 公里,森林覆盖率提升到 51.8%,生态系统连通性显著提升,初步构建了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
促进生态惠民、利民为民,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环境的新需求
广东省各地扎实推进“创森”工作,打造了类型多样的城市生态绿核,让市民出门能见绿、游憩在林下、休闲进森林。珠三角地区建成森林公园 482 个,普遍免费开放 ;建成湿地公园 113 个、乡村小型湿地1000 个,重现岭南水乡风貌。深圳市着力构建“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体系,成为全国公园最多的城市之一。江门市基本实现出门 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中山市推动 277 个村居实现社区细胞公园、乡村小公园全覆盖。珠三角地区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珍贵树种,开发绿色有机产品,开展林地立体复合经营,着力提高林业产业效益。各地大力开展“森林人家”“林家乐”、观光采摘、休闲疗养等森林生态旅游,打造经典森林生态旅游线路,惠民富民效益明显。2017 年,全省森林生态旅游共接待 2.58 亿人次,产值达 1796 亿元。
推进城市品质和竞争力提升,探索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新模式
广东省各地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城市升级的重要载体,不断把“创森”积聚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广州市“创森”脚步不停顿,部署开展森林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促进绿色生态旅游消费。东莞市借力森林城市建设,实现“世界工厂”华丽转身,“创森”期间建起来的华阳湖湿地公园带动了周边高端业态发展,华阳村集体每年增加收入 500 万元。佛山市通过建设绿岛湖湿地公园,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的宜商宜居生态新城,吸引了都市型产业进驻,销售额超过 20 亿元,增强了城市竞争力和发展新优势。
创新共谋共商机制,搭建了生态文明全民共建共享的新平台
广东省把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普惠的公共服务项目,通过共谋共商机制实现了全民共建共享。在资金投入方面,除了省财政每年稳定的 60 多亿元投入外,市、县财政 6 年投入资金达到 120.8 亿元,同期社会捐资造林金额达到 8.69 亿元。在平台搭建方面,广东省出台了《义务植树折算暂行标准》《认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管理办法》等机制,规范社会参与造林绿化行为。深圳市成立全省首个绿色生态公益组织联盟。中山市成立“美丽中山”青年公益联盟。在共建形式方面,广东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广州市、珠海市通过筹集吸纳社会资金,建成数量众多的大型公园绿地。中山市市民认种认养的树木随处可见。在技术支撑方面,广东省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保持密切联系,建立了森林城市建设专家库,成立森林城市建设监测评估中心,组建了专业建设团队,强化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技术支撑。
注重生态宣传舆论引导,拓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内涵
广东省坚持把“心中播绿”放在与“大地植绿”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落实,倡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理念引导,组织开展“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确定“一湾珠江水,两岸森林城”为主标语。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了“最美森林、最美湿地”评选,每年开展一次森林城市建设主题宣传。坚持办好主场活动,深圳市举办首届国际森林城市大会,珠海市举办首届亚太城市林业论坛,展示了森林城市魅力。坚持公园主题文化建设,广州市打造“一园一品”文化品牌,深圳市每个区每年新建一个特色花卉公园。坚持推进自然教育场所建设,建成生态文化教育场所 341 个,广州市立项建设广州自然博物馆,深圳市立项建设中国红树林博物馆。坚持规范化建设,佛山市大力推进森林城市生态标识系统建设,打造 14 项森林文化品牌,为全国积累了成功经验。在宣传引导下,市民的生态文明理念有了明显提高,对森林城市建设有了深切认识,全省所有“国家森林城市”市民对“创森”工作支持率、满意度均超过 92%。
下一步,广东省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省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四次会议部署的“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格局,大力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推动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城市内、城市周边、城市群生态空间,力争到 2020 年基本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为建设生态优美、环境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广东作出新贡献。
(来源:广东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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