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台山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5年台山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林业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的林业工作。林业局内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林政股、营林科技股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5个职能股室;直属行政单位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分局内设政秘股、治安股和法制股3个职能股室;属下事业单位有台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二)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指导林业执法工作。
2、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批和监督林木、竹林的采伐、运输、经营和加工;依法管理林木和林地,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4、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5、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6、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管理市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
7、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林业局行政编制38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20人,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3人。我局实有人员65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15人,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行政人员17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工勤1名。另外,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人员3名,退休人员26名。
(四)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和计划。
根据林业局的职能,结合我市林业的实际, 2015年林业的工作重点是:以生态建设为主线,推进饮用水源水源林调整,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与监测,加快发展“五个林业”,实现森林资源持续有效增长,建设绿色和谐新侨乡。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认真贯彻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分别是沿海景观林带建设,碳汇林工程建设,森林进城围城建设和乡村绿化美化建设。
2、做好饮用水源水源林调整工作。2015年计划调整饮用水源林4832亩,其中市级2405亩,镇级2427亩,计划总投资681.40万元。
3、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2015年重点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和重点区域的补植抚育,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从2015年开始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全市统保,商品林实行自愿投保,提高林农、林业企业抵御风险和灾后复产重建设能力,促进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及时兑现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款,保持生态公益林相对稳定。
4、开展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对全市辖区内所有林地以小(细)班为单位进行全面实地调查,包括林种、地类、树种、蓄积量、生物量、郁闭度等情况,再根据实地测量的有关数据输入系统形成数据库。
5、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对我市的森林、林地、湿地、物种等四条林业生态红线进行规划和保护,按照全面保护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将我市林地、湿地划分为I、II、III、IV级共4个保护区域等级。
6、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与监测工作。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特别是对松材线虫病和外来物种薇甘菊的防控,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加强林业科技的示范推广,做好商品用材林的规划和营造,合理规范树种、林种分布,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实现森林持续有效增长;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执法,大力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古树名木和动植物的调查、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林区治安管理和山林纠纷调处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7、做好森林火险区的规划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和扑救能力。
8、积极做好创建园林城市和文明城市工作,美化人居环境。
二、收入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具体如下:
2015年收入预算1785.74万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拨款1426.66万元,行事收入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1.08万元,其他资金6万元,上年结转育林基金209万元。比上年增加163.85万元,上升10%,主要原因是1、省政府把我市列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财政保费补贴实施范围,我市所需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资金42.46万元;2、开展2015年水源林调整工程,主要是饮用水源水库临水面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县级生态公益林赎回,支付林地经营者损失效益补偿资金和林地更新改造资金共投入440万元,减少支出110万元;3、育林基金2014年以前年度结转209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该项预算收入占预算收入的11%。
2、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的征收计划及增长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计划征收3万元,其中:专户管理收费共1项,3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行事收费主要由林权证工本费和勘测费构成,我市林权证的发放工作已尾声,行事收费预期大减收。
2015年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计划征收460万元,其中:育林基金460万元,增加10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部分商品林进入砍伐期。
三、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15年支出预算1785.74万元,其中资金来源是:一般预算拨款1426.66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行事收费3万元,上级补助141.08万元,其他资金6万元,上年结转育林基金209万元。比上年增加163.85万元,主要原因是1、省政府把我市列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财政保费补贴实施范围,我市所需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资金42.46万元;2、开展2015年水源林调整工程,主要是饮用水源水库临水面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县级生态公益林赎回,支付林地经营者损失效益补偿资金和林地更新改造资金共投入440万元,减少支出110万元;3、育林基金2014年以前年度结转209万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该项预算收入占预算收入的11%。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336.14万元,占支出预算18.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3.81万元,占支出预算9.2%;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28.04万元,占支出预算7.2%;其他资本支出6.3万元0.3%;重点专项类支出预算691.46万元,占支出预算38.72%;专项收入类支出预算460.0万元,占支出预算25.76%。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台山市林业局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燃料、维修保养、车辆保险、路桥通行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2.2万元,降幅5.7%。原因:加强对车辆管理,加强保养,减少车辆维修。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主要包括上级公务、进行业务交流等按公务接待规定的支出。比上年减少0.5万元,降幅4%。原因:降低公务接待标准,节约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