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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台山市直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推进国土绿化,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现将2019年台山市直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美丽侨乡。
二、植树时间: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时,时间半天。
三、植树地点:台山市四九镇四九河逸芳桥至于桐桥河道两旁步行径侧。
四、参加单位及人数: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机关和台城地区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单位名单、人数详见附件1)。
五、任务分工
(一)分配植树任务。3月8日(星期五)下午3时,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各派1位负责人到义务植树点(四九镇四九河逸芳桥头)集中,分配植树任务。
(二)备耕和苗木准备。由市林业局负责,于3月10日前完成。
(三)技术指导。由市林业局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植树节当天各派出5名技术员组成技术协调组,分赴各组进行技术指导。
(四)宣传报道。市林业局负责在植树点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植树节氛围。市委宣传部负责于3月11日上午派记者现场采访。
(五)车辆停放。由市交警大队负责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六)用水准备。由市林业局负责植树现场淋苗用水。
(七)工具准备。植树使用的工具(如锄头、水桶、小刀、雨衣、雨鞋等)由参加单位自行准备。
(八)服装要求。各单位代表穿义工服参加植树活动,义工服由参加各单位自行准备或前往市义工联借取。(市义工联地址:台山市台城镇环城南后街43号(湖心岛内),联系电话:555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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