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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2018-09-18 07:30:0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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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阳光政务,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府办〔2018〕2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任务

(一)政府工作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的政务、党务信息应及时公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政策执行公开。

各部门、单位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或代拟稿)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让企业、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结果。

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市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依法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按财政统一格式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计划财务股牵头)

(五)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转载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解读材料,让企业、群众“快知晓、懂政策”。

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出台政策性文件时,牵头起草的股室或单位应将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和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舆情回应。

舆情发生时,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主体职责,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做好涉林、安全生产等民生方面热点舆情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市12345服务热线的沟通联系,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发布等工作。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按时按质更新网站各个栏目,使网站能顺利通过国务院、省政府、江门市政府、台山市政府的抽查、考核工作。(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强化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各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三)加强统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的事项,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梳理提出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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