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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 2014-03-11 08:56:1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林业局
  • 【字体:    

台绿委会〔2014〕1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台山大行动,巩固创园成效,抓住“3.12”全民义务植树节的时机及当前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迅速掀起我市春季植树造林的高潮,绿化美化环境,建设美丽台山,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植树造林是治理河山、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各镇(、场,下同)、各部门单位要把全民义务植树作为美化家园、改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指定专人抓落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绿化工作的领导,及早安排、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种绿护绿参与率。今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主题是:共建绿色家园,共创文明城市。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义务植树宣传教育活动,把义务植树作为精神文明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开展爱绿、护绿教育,使学生从小树立起植树造林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良好意识。在植树节前后,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认真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和开展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加强义务植树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国土绿化这项关系到全民族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上来,在全市上下营造和树立良好绿色文明氛围,提高市民“种绿、护绿”参与率,推动我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发展。

三、抓住重点,做好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围绕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公路、乡村道路和重要的干堤、河渠绿化,对缺株断档的路段要补栽补植,确保整体绿化效果。各镇要在本地主要交通要道沿线两侧山地建立50亩以上的义务植树基地,因地制宜,选择种植优良阔叶树种。同时,做好圩镇的绿化规划工作,结合名镇名村建设工作,大力营建社区绿地公园,促进农村生态文明的进程。各镇可组织辖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社区、学校、市民参加植树护树等活动。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各行业的特点,采取认养捐建,军民共建,栽植纪念林、纪念树等多种群众乐于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新局面。

四、做好准备,加强植树造林和后续管护工作。各镇要强化义务植树属地化管理,做好植树造林规划设计,落实义务植树的地点和面积,抓紧时间完成整地、打坎、施肥、回土等各项造林准备工作,要备足优质苗木;林业部门要当好参谋,加强技术指导,检查、督促落实林木的种植抚育、管护工作,做到种植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各镇于3月10日前将本地义务植树的地点、面积、种植的树种数量和活动方案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电话:5516180,传真:5514600)。

 

台山市绿化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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