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林业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林业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 2019-11-14 03:34:0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林业局
  • 【字体: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阳光政务,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府办函〔2019〕362号)有关要求,我局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现将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保障措施。

我局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负责同志年内专门听取两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政府工作公开。

落实信息主动发布要求,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除依法需要保密外的政务、党务信息,我局及时在门户网站以及公告栏进行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共1270条,其中政务信息1248条,党务信息19条,互动交流信息3条。

(三)政策执行公开。

我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或代拟稿)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让企业、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四)双随机抽查计划及结果公开。

我局制定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抽查任务结束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

(五)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按市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依法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按财政统一格式做好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和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六)加强政策解读。

我局制定了《台山市林业局关于修改<台山市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规定将文件与解读材料一并报批,在门户网站和台山政府网进行发布。

我局聚焦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在门户网站转载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解读材料,让企业、群众“快知晓、懂政策”。

(七)加强舆情回应。

我局落实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处置、密切跟进。积极做好涉林、安全生产等民生方面热点舆情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市12345服务热线的沟通联系,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八)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局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录入及时率达到100%。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被投诉举报经查实,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情况。

(九)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发布等工作。

我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按时按质更新网站各个栏目,使网站能顺利通过国务院、省政府、江门市政府、台山市政府的抽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