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林业局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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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01:44:40
- 来源: 市林业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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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推行党务公开的过程中,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主要包括: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本局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开展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局各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局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本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
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本局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
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本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二、公开的形式
1、重大决策及贯彻落实情况以文件、简报、通报、报告、备案等形式向党内外进行公开。
2、通过有关会议形式进行公开。
3、建立党务公开栏。
4、利用“台山林业信息网”门户网站,加大网上公开力度。
5、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6、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
7、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其他公开形式。
三、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1、拟定公开内容。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2、党组织审定。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3、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4、登记建档。党组织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四、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公开时间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长期”即除公开内容发生变化外,保持持续公开;“定期”指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等进行周期性公开;“即时”指在公开事项发生后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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