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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林业局组织参加广东省《湿地保护法》宣贯培训班
  • 2022-08-18 14:49:32
  • 来源: 台山市林业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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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湿地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湿地生态系统立法的空白,我国湿地保护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近日,市林业局组织参加了由广东省林业局组织的《湿地保护法》宣贯视频培训班,自然资源保护股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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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上,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科研副院长、《湿地保护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张明祥教授从《湿地保护法》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亮点、主要内容以及实施建议等方面全面解读了《湿地保护法》,并对在实际工作中实施《湿地保护法》提出了宝贵建议,指导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者更好地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湿地法。

  通过培训,加深了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者对《湿地保护法》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湿地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把湿地保护变成了人们的自觉行为。

  《湿地保护法》立足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恢复,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利用工作,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

  今后将以《湿地保护法》为基本遵循,依法科学合理保护湿地、修复湿地、涵养湿地,打造良好生态环境;加强湿地动态监测,依法履行监管与保护职责;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努力营造保护湿地、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培训唤起保护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为促进保护区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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