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科工商务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江工信创新函〔2024〕1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并落实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动企业申报
请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通知相关要求,把政策要点精准传达到企业,积极发动并指导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1.网上填报:请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于2024年7月22日24时前在“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或https://gdii.gd.gov.cn/szgx/)完成项目申请资料在线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提交:申报认定材料经我局初审并报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打印一式三份并盖章)和推荐企业汇总表(纸质盖章版一份),于2024年8月1日前报送我局,并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
请各园区、镇(街)核实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并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通知》附件7)和企业变更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4年8月1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江工信创新函〔2024〕10号).zip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股室:技术改造与节能股,联系电话:5522168)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