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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江工信生产〔2023〕19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江府〔2023〕21号,以下简称《总部办法》),发挥总部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现开展2023年江门市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用好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江惠通平台,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口联系服务,安排专员提前跟踪,做好总部企业申报指导,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真正把政策红利落到实处。
二、积极申报认定。按照《总部办法》,总部企业认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申报方式,请落实专人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线下”书面申报材料准备工作,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12月6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我局经济运行股。
三、做好复核评估。根据《总部办法》第十三条规定,2019-2022年按《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江府〔2019〕33号)认定的总部企业可继续享受《总部办法》的扶持政策,不用重新递交认定材料。我局届时组织已认定的总部企业进行复核评估。
附件:1.江门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2023年修订版).xlsx
2.《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江府〔2023〕21号).pdf
(联系人:经济运行股夏芸芸,电话:5521199)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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