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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现将《台山市城乡“三线”整治规范指引及通信设施建设报备工作流程指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加以规范城乡“三线”拉设规整和弱电通信建设相关工作实施。如有疑问,请向我局反映。
附件:台山市城乡“三线”整治规范指引及通信设施建设报备工作流程指引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4月14日
台山市城乡“三线”整治规范指引及通信设施建设报备工作流程指引
(精简版)
一、基本原则。
以镇(街)主导,各管线单位、各社区(村)主动配合,共同参与,合力推进“三线”整治。做好计划,规划衔接,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先易后难、有序推进。遵循“先通后剪”的原则,推动建设、复通和剪线工作高效推进。建管并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和养护机制。
二、总体要求
线路敷设总体要求横平竖直,固定牢固,沿边沿角,入管入盒,标识清晰,色调统一,高低一致,安全规范,美观协调。分类归集,清除废线、飞线。
三、规范指引
(一)“三线”下地
对有条件的小区、镇区、道路的“三线”统筹实施下地埋设。“三线”下地的管道路径选择、管沟设置位置和强弱电线缆间距等参照城市综合管线工程、电力电视通信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执行,局部确实不符合的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二)架空“三线”规整
对没有下地条件的区域,对原有架空“三线”进行规整。推荐采用桥架(槽盒或套管)进行统一规整。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外墙敷设应有序梳理,捆绑整合。
(1)“三线”在建筑物外墙敷设高度应尽量一致,路由选择应不妨碍建筑物的门窗关启,电缆接头的位置不得选在门窗部位。
(2)按照强弱电分离要求,电力线路应高于弱电线路且垂直距离应不小于0.5米;线路与窗户的垂直水平距离应不小于0.5米。
(3)存在安全隐患的室外悬挂式变压器和电力配电箱原则上要求移入建筑内;不能移入建筑内的,须采取相关措施解除安全隐患。
(4)严重影响社区周边环境的室外交接箱及其他通信设施,要求移入建筑内或移至社区隐蔽位置。分户配线箱应与目标建筑就近设置,宜“一梯一箱”或“一楼一箱”,有多家弱电线缆的宜采用“共用箱”形式解决。楼内分户线应集束放于沿边沿角不显眼处。
(5)室外歪斜、杂乱且影响环境美观的线杆(缆)须采用扶正、拉直或合并路由方式进行规整。同步清理废弃的线路、线杆以及各种安装在墙体上的负载物。
(6)通信、广播电视等线路不得擅自搭挂架空电力线路杆塔。确需搭挂的,在线路建设标准负荷安全保障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搭挂。禁止在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杆上搭挂弱电线路及路灯等市政设施线路。
(7)对于城中村、农村巷道等通道路径条件较差情况,可适当降低标准要求,重点对三线缠绕进行分离,做好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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