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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br/>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3-02-23 09:29:01
  • 来源: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3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做好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园区、镇(街)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符合要求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积极推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内新材料产品(相关品种详见国家工信部网站通告:https://www.miit.gov.cn/jgsj/ycls/xcl/art/2021/art_0ad4c18063b44e159b8335d606ac7fbc.html),且于2022年1 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申请企业必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表、发明专利汇总表、近三年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在线申报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在线申报内容与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一致。

        三、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形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请各园区、镇(街)组织申报企业按工信部要求进行线上填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于2月23日前将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八份(附电子版光盘)行文报送我局工业发展股。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rar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黄海林,电话:552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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