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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 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的通知
  • 2022-04-21 17:07:02
  • 来源: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 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2〕10号)转发给你们(支持项目入库通知另行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江门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且项目立项总投资额和在省统计系统中的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

2.项目立项文件上的竣工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 12月31日期间,若立项文件发生变更,最后一次变更文件上的

竣工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3.项目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 固定资产投资额须按规定纳入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申报 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此期间纳入统计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中项目行业编码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行业。

5.项目在“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须 10 亿元以上。按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要求,一个申报项目只能对应一个立项文件,不能以打包拼凑项目等方式进行申报。

6.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7.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执行人;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不存在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二、测算项目申报资料

1.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若项目立项文件发生变更的,需提交变更文件。

4.“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计代码”证明材料。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证明材料。

6.项目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 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统计证明。

7.项目建设现场图片。

8.信用记录报告。

9.项目入统报数的相关佐证材料。

10.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及光盘(一式两份)(盖章扫描版)连同测算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 5 月11日前报到我局工业发展股。

附件:

1.江工信技改202210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2.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汇总表.xlsx

3.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4.江门市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

5.江门市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4月21日

(联系人:陈荣超,联系电话:552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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