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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我市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
二、参评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企业访问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进行“用户注册”并登陆成功后,依次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理入口—评价信息—新增评价信息”,按要求在线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填报,并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扫描件单页。
三、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包括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优惠政策。
(一)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二)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四、时间安排
2022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每月公示一批,请我市参评企业于每年15日前提交评价材料,通过审查后将由省科技厅于每月20日后统一公示公告,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五、有关要求
企业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企业要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5555905。
附件: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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