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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第二批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江工信材料〔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入库。本次申报项目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完工时间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2年2月15日(含)之间,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申报项目实施地应在台山市境内,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近5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投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应办理节能审查的投资项目,企业需提供节能审查意见文件的复印件;对于不单独办理节能审查的投资项目,企业应提供投资项目资源能源消耗指标分析的相关材料或不需要单独办理节能审查的说明材料。
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4 份,A4 纸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刻1 张光盘贴标签)报送我局。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第二批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江工信材料〔2021〕31号).rar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股室:技术改造与节能股,联系人:伍玉英,联系电话:552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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