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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台科工商〔2020〕90号)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江科〔2021〕89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我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的重要作用,现组织2021年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一)申报。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经我局审查合格,符合有关要求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入库项目经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后择优予以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牵头申报项目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应为经前期组建备案,已列入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的人员,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前沿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申报单位的正式人员且实际主持开展工作的科技人员。农村科技特派员如在其他地方有派驻任务的,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同一派驻时期内在我市不得有多个派驻单位及工作任务。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申报单位、申请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具体指南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sskgswjgxjsg@jiangmen.gov.cn。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7月16日17:00。
四、项目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市科工商务局将根据工作安排,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工商务局将会通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市科工商务局创新发展股,谭仕雅、陈楠,0750-5521194。
(二)书面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人:广东省台山市石化路科学馆内3楼313室;收件人:谭仕雅,0750-5521194。
附件:1.台山市科工商务局2021年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2.2021年台山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任务)书.doc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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