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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科工商〔2020〕108号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台科工商〔2016〕62号)和《关于印发台山市鼓励投资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办法的通知》(台科工商〔2019〕9号)的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平稳较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提升我市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中小微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现就台山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中小微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附件1);
(二)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附件2);
(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附件3);
(四)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项目(附件4);
(五)中小微企业流通发展项目(附件5)。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A4格式线装或者胶装成册,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按申报资金类型分别报送至我局相应股室。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各镇(街)及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完成申报工作,申报表格可在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网站(//www.magnetkurs.com/kgsj)下载。
附件:1.中小微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
2.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4.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项目
5.中小微企业流通发展项目
6.台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函
7.台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8.台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9.台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
申请表
10.台山市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请表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台山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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