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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含职中)、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彻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的安全工作,维护我市教育系统的稳定局面,确保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学前校园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学校组织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师生回校前,参照附件1《台山市中小学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试行)》,组织一次全方位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按附件2《台山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清单》,逐项准备安全工作资料,以备省厅、江门教育局及台山教育局开学前安全工作检查。
各学校督导员在开学第一周,根据《台山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清单》,重点对学校校园安全的三大方面19个项目进行督查,并指导学校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各校督导员在9月8日前把检查表交到教育局德安股。
二、部署好校园安全专项工作
在开学前部署好“安全6个一”工作:召开一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一套校园安全方案;召开一次全校师生安全会议;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健全一套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各学校(园)要根据附件3《台山市教育系统2023年安全工作要点》和附件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学校安全常规工作及资料报送的通知》(台教办〔2022〕86号)的要求,细化制定秋季学期安全工作方案,在开学前,各校(园)的安全工作小组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判秋季开学本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对照附件5《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梳理明确全体教职员工安全工作职责,并组织开展教职员工安全专题培训。
三、落实好“开学安全教育周”活动
各校(园)要认真落实好秋季开学安全教育周活动。于开学第一天认真组织全体师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专题安全知识宣讲,以提高学生安全素养,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各学校要邀请法制副校长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教育教职员工、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珍惜美好生活,引导学生采取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消防安全、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按照中小学“每月一次,一次一主题”的应急疏散演练要求(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各校(园)要根据附件6《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在开学第一周认真组织一场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持续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全力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一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周各学校要利用班会课,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上下学期间切实遵守交通规则,严防思想麻痹松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积极配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强力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二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各地各学校要利用开学典礼、家长微信群、校讯通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监护人)的提醒提示,自觉抵制使用无牌、改装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切实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教育,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三要加强校车管理。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车监督机制。开学前对所有校车进行次全方位维护保养与消毒防疫,做好开学前的学校及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完善学生候车、乘车、交接三段管理制度,并落实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防范化解校车安全和“黑校车”风险,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新学期学生上下学提供安全保障。
(二)防范学生开学季出现心理健康和学生欺凌事件。
通过班群提醒学生提前调整作息时间,做好开学准备;班主任要做足做细工作,重点关注学生开学前后的情绪变化,通过线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履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提醒家长要关注孩子心理变化,开学前营造和谐的亲子关系和愉悦的家庭氛围,让学生开开心回校,确保开学顺利安全。
各校(园)要深入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学生心理危机疏导干预和校园欺凌预防、发现和治理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学生极端事件。对留守、单亲、困境、性格叛逆等重点学生群体,要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或家访,做好心理筛查和关爱帮扶工作。
(三)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各学校要安排一名校级领导(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等)分管学校的安全工作,根据附件7《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要求,明确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定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各学校按照附件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根据要求配备专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设专职宿舍管理员,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防控工作。
各学校进一步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健全校园及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确保每天上学、放学时学校门口、途径主要路段以及校园周边要“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校要积极协调村委会(居委会)等组建联防队伍,确保每所学校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落实学生随到随进校园措施,在学生上放学等校门开放时段每个校门至少要安排一个“最小应急处置单元(2名保安员+值班教师)”配备防护器材持械上岗,如发现可疑人员要坚决果断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着力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师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对学校消防设施设备、老旧线路、燃气管道设备、易燃易爆品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附件1:台山市中小学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试行).docx
附件3:《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3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台教办〔2023〕20号).zip
附件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学校安全常规工作及资料报送的通知》(台教办〔2022〕86号).zip
台山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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