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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及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民函〔2021〕531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努力形成常态化宣传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雷连娟,电话:5529227。
台山市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
关于转发《江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江民函〔2021〕531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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