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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推进我市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和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弘扬传统文化,传承工匠精神,提升美育教师职业技能,根据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江门市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有关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下午5时前。
二、参与对象及分组
(一)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及中职学校美术教师和学生。
(二)活动分教师组和学生组。学生组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人数要求:学生作品合作人数不超过3人,一个参赛选手只能参与一件(组)作品的创作,不得重复参与其他参赛作品的创作,教师作品仅限个人完成,不设合作类别,每人限交2件作品(如选送作品的指导教师非本校教师,须在参赛推荐表上备注。获奖证书信息依据报名学校公章为准)。
(二)内容要求:
1.陶塑、器皿的材质限定为陶泥或瓷泥,参赛作品必须经过烧制(未烧制陶瓷作品,以及用丙烯颜料上色的作品不得参赛)。
2.作品尺寸要求(包括组合的底座,一组作品按搭配后的整体尺寸计算,超过规定尺寸的作品不予参评)。
(1)陶塑参赛作品最大规格不得超过下列尺寸:长×宽×高(60CM×40CM×60CM);
(2)器皿参赛作品最大规格不得超过下列尺寸:长×宽×高(40CM×40CM×40CM);
3.每校学生报送陶艺作品不超过5件(组),教师作品不超过3件(组),参赛作品内容要求健康积极向上。
4.如作品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由校方自行负责。
四、作品提交要求:
(一)作品电子版命名时须写明:学校全称、作者、作品名称、尺寸、创作时间。作品电子版图片统一为 JPEG 格式,大小为5—10M 之间。
(二)各单位务必在2021年11月20日前按组别报送,作品电子版以及报送表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发到电子邮箱:tsjyys@126.com。邮件标题请务必统一命名:“台山市/学校/2021年江门市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展评活动报送表和作品照片”,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报送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和报送作品数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阮燕芳,联系电话:5555353。
附件:1.2021年江门市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展评活动报送表
2.2021年江门市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展评活动报送汇总表
3.关于印发《2021年江门市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
台山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关于转发《2021年江门市中小学师生陶艺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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