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教办〔2024〕45号印发台山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2026年)
  • 2024-07-17 09:33:21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各中小学(含职校)、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陈伟胜,联系电话:5516142。)



  台山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5日

  


  台山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推进生活垃圾

  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及省、市有关垃圾分类的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实施范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培训机构。

  (三)工作要求。根据属地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

  (四)工作目标。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100%,师生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100%。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定成立台山市教育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林永新(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立志(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陈逸莲(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成员)

  邝旭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国盼(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伟平(党组成员、主任督学)

  吴振文(二级主任科员)

  李育恒(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分解工作职责和任务;指导、协调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督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统计上报以及与环卫收运部门的衔接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卫生保健所,由陈建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管理机制。各校(园)要对照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要求,认真制定推动本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要逐级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反馈和推进会,实施长效管理。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校(园)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橱窗、校园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制度、分类标识和资源回收利用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掀起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的热潮。

  (三)开展教育培训。各校(园)要通过教职工大会、教学研讨会、专题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职工队伍业务培训,确保教职工熟练掌握垃圾分类知识;要整合教师资源,开发科普读本,制作互动性强、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教材,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教材”“进课堂”;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减量技术与方法推广活动;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师生参观相关垃圾分类处置流程场景、开展“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教育、“小手拉大手”实践活动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科学分类,主动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四)完善分类设施。各校(园)需按照《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指南》要求,结合“因地制宜、简明易行”的原则,实行“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并确保标识清楚,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投放需求,能用现有设施改造的,尽量利用。分类容器颜色、标识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的相关规定。

  (五)实施分类收运。厨余垃圾用厨余垃圾桶(必须上盖)专门单独存放,由市环卫公司上门收集,并登记数量和去向台账;各校分步建立自己的分类垃圾站,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各校也分类存放,由市环卫公司统一进行收运处置,并登记台账。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应规划场地存放,另行单独清运。

  (六)推进源头减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大力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学校食堂要采取更加科学、有力、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大力推进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引导和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抓好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推动节约习惯的养成,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

  四、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源投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是保障,资金是关键。各校(园)应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保障相关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园)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矛盾,精准施策,完善机制建设,常抓不懈确保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校(园)要定期对照工作任务和评价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分类办等部门深入学校开展检查指导,及时推荐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通报问题与不足,纠正工作偏差,每年以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办学绩效考评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