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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办〔2024〕18号关于印发《台山市教育系统2024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4-04-02 14:38:09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台山市教育系统2024年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黎炫恒,联系电话:5523287)



  台山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台山市教育系统2024年安全工作要点

  为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

  一、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1.健全安全责任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落实校园安全主要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岗位责任,逐级签订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依照《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和《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各校要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教职工,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重视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履行教育与监护责任。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稳定管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定目标管理细则,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在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坚持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实施并完善安全工作约谈制、警示制和考核奖惩制,不断深化动态考评机制。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按照整治隐患和建立机制并举的方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二、抓规范,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校园”

  3.实现更高水平“平安校园”100%全覆盖。根据《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江教安保〔2022〕29号)精神,我市各学校在前期“平安校园”创建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三防”建设、宣传教育、安全等工作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按照2022年、2023年、2024年各30%、40%、30%的进度开展创建工作,通过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各级各类学校“三防”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管理现代化建设,实现更高水平“平安校园”100%全覆盖。

  三、抓宣传,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与演练

  4.抓好校园应急演练。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防疫情、防暴恐、防地震、防火灾、防挤压踩踏、防危化品泄漏等各类应急疏散演练方案,依照演练方案落实每月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让每一位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应急管理水平。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落实、教学有要求、活动有载体,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将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中,重点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人、食堂及实验室管理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增强自我安全意识,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抓住“5月减灾防灾月”“6月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周”“11月消防安全月”“12月交通安全月”以及节假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减灾防灾、安全生产、防汛防风、预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四、抓排查,建立校园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6.贯彻六项机制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健全学校安全领导组织,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规范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预防处置水平。

  7.常规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的通知》、《台山市学校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每月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精准掌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点,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整治消除各类涉校安全隐患,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火灾、恶意舆情炒作、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安全稳定事件;对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列出计划,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抓重点,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8.加强校园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全面实施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压实学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教育领域开展活动的管控;加强和完善对教育系统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校园社团组织等阵地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的管理,全力维护教育领域政治安全。

  9.把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宣传提升至学校安全常规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各中小学(含职中)结合本校实际,通过校会、主题班会、校(班)板报、电子屏(广播)滚动播报、心理专题讲座等方式,对本校学生开展“一月一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到每月有活动,活动有主题,主题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能达到实效。二是每周四向家长发送一条心理安全提醒短信,提醒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氛围,注重与学生子女的沟通和陪伴,引导家长掌握与学生子女相处的技巧及心理关怀的方法。三是各学校要对本校教师、职员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

  10.加强校舍及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全面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火灾防控,重点抓好学校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礼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点重点检查”的机制,抓好消防安全“进校园、进课堂”工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五个落实”,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绘画比赛等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部署、分类指导,推广消防示范学校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发动师生参与消防宣传志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校园消防科普体验室。

  11.开展校车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台山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短板,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一方面要抓好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实施人车分流;加大对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管力度,宣传教育学生乘坐车辆要落实“一盔一带”;提醒家长合理合法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上下学;与交警部门联合严厉打击“黑车”“超载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另方面要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完善校车管理台账,加强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队伍建设,开展学校春、秋季校车安全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保障到位。积极配合执勤民警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交通疏导,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上放学有序。

  12.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一是抓住防溺水“重点人群、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三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提醒家长履行好教育和监护责任,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护网络。二是进一步完善预防学生溺水问题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政法、公安、应急、水利、工会、妇联、团委、红十字会等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学生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多渠道提醒学生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各学校积极协助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社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和巡查督导,突出关注节假日、寒暑假和中考高考等时间节点的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外出务工家长特殊群体学生防溺水教育。

  13.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用电用气和操作规范管理;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及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学校推行家长代表陪餐制度;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提升食堂工作服务水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不定期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的风险排查,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健全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长效机制。

  14.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综治行动,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继续完善校园安全联动机制,会同公安、司法、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气象、消防、团委、妇联等部门,做好会商、联合督查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等工作,突出整治校园门前交通堵塞点和安全隐患点,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特殊人员,防止校园门前学生伤害治安事件发生。

  15.进一步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保〔2018〕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预防欺凌宣传,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同时联合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大对校园欺凌案(事)件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各类校园欺凌事件,为校园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16.强化校园保卫工作。加强安保队伍业务培训,特别注重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应急演练,熟悉运用校园“防控处置最小应急单元”、一键报警系统和“慧眼”人脸识别系统,提高安保人员的防范技能水平和防范能力。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验证、登记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带入校园,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到校伺机伤害师生员工。全面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17.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按照“谁采购、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危化品“采购、使用、保管、回收”的流程管理,认真排查评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快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存量清理、增量规范贮存处置,建立健全校园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


  附件:1.台山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分解表.xlsx

                  2.2024年度心理健康及心理安全宣传教育参考资料.xlsx

                  3.校园安全工作参考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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