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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4-01-18 18:02:37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台山市教育局党组进行巡察。8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台山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织全体党组成员以及各股室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和专题整改会议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督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的精神,全力抓好落实。根据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牵头起草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把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共44项具体问题,罗列成整改清单,每项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股室及整改期限,并建立动态整改台账,每月亲自审核把关,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建议,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整改中坚持标本兼治,既注重个性问题整改,又注重共性问题研究,认真核实问题线索,查清问题原因,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整改成效显著。

  截至2023年12月22日,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正在整改中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2个。新建制度2项,修订完善制度8项,提醒谈话9人次,批评教育14人次。

  二、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统筹总揽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一是台城南区的台山市新向阳东方华城幼儿园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南区提供360个普惠性学位,目前在园幼儿284人,普惠性学位有富余。

  二是台山市保利新公馆幼儿园已于9月1日顺利开学,提供幼儿园公办学位180个 ,目前在园幼儿168人,满足小区群众需求。

  三是积极推进马兰芳幼儿园保利公馆一期分园和台山第一幼儿园敏捷悦府分园等2所幼儿园改造工程。

  四是积极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并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家长选择自己心仪的幼儿园,有效减少扎堆报读的情况。同时,稳步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开办,学前教研区全覆盖、促进整体发展、共同提高,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目前,我市“5080”已完成,并稳步推进“5085”目标。另外,通过组织岭南自主游戏实验园观摩交流、线上业务学习等方式组织业务学习,广泛开展学习教研教改活动,加强了对师资队伍的培训,促进教师队伍全方位成长。目前可供家长选择的幼儿园逐渐增多,扎堆报读现象已缓解。

  (2)针对“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不均衡”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调研,制定提质方案。市教师发展中心的中小学教研员深入分析我市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学学科结果存在问题。9月份先后召开2023年秋季小学教研工作会议、台山市2023年秋季初中阶段学校教研工作会议,与各校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商议数学学科提质增效策略以及教研整改意见。同时对多所学校进行实地走访,深度调研,结合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改进措施撰写成调研报告报送教育局督导室。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分别在8月举办台山市2023年暑假小学数学教师全员培训;9月组织举行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台山市小学数学监测结果应用调研活动;10月组织小学数学专职教研员参加2023广东省小学数学教研员能力提升研修活动。

  三是加强教研指导,提高课堂效益。教研员前往学校听课教研,倾斜指导薄弱学校教师课堂教学。通过创新“三磨二展”课例研修模式,加强集体备课,提升校本教研质量,并以多种教研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针对“高中教师队伍不稳定影响教学质量”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人事股已通知各高中学校严格把控教师调动、辞职等手续,减少优秀教师无序流动,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相关条例执行并做好报备工作。

  二是我局每年积极前往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优秀师范院校招聘专业人才。2021年至2023年我市招聘高中教师104名,其中研究生29名。

  三是关心优秀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打造拴心留人的良好工作环境。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教师困难;每年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老师进行表扬和奖励,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组织教师运动会和心理放松活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统筹教育经费安排,逐年增加教育支出的投入。

  四是针对高考问题,教师发展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教研员高密度深入学校指导校本教研和教师课堂教学,组织高中教师开展多种多样的调研交流活动等一系列整改措施,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实力,助力教学质量提升。

  (4)针对“特殊教育教学难保障”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1年至2023年我市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力度,共招聘特殊教育教师24名。在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工作方面,暂未收到上级或本级人社部门指引,须在招聘条件中列出手语等级、盲文等级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根据《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粤机编办〔2008〕109号),加大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招聘力度,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承担教学、康复等工作的特殊教育教师和相关专业人员。

  2.关于“师德师风建设亟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按规定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与市人社局积极沟通,对教育系统使用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修订,在合同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添加了关于思想政治和师德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合同,并计划在2024年正式启用。具体添加内容表述如下:乙方严格遵守《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乙方出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甲方将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乙方相应的处分或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

  (2)针对“群众投诉反映问题频繁”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方案。制定了《台山市教育系统2023年学校绩效等级考核办法》,将《学校涉外、信访维稳工作评价方案》进行了细化,各项评分更加合理,突显了信访工作在学校绩效考核中的重要分量。

  二是制定制度。制定《台山市教育系统信访答复工作办法》,明确工作流程,确保信访答复工作及时、高效。

  三是会议布置。2023年9月25日,在全市学校党组织书记会议上,要求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通过建立“校长信箱”“校长面对面”活动等多种形式将矛盾化解于萌芽阶段,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和谐。

  四是落实追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2次以上教师集体参与的师德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3.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缺口较大”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至2023年教育系统累计招聘心理教师24名。2023年下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心理教师1名。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招聘力度。

  二是为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发现和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能力,市教育局于9月20日至22日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培训,邀请国家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授课,组织全市各校负责心理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台山市教育骨干人员青少年常见心理疾病和心理危机干预技能培训班,组织各直属学校分管负责同志和专职心理教师参加台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会。

  三是继续推进教师心理培训,提高非心理教育专业毕业教师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证书A证、B证持证率,确保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所学校的兼职心理教师全部由获得B证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教师担任。12月已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证书B证培训,后续将继续推进教师心理培训。

  (2)针对“落实上级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打折扣”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8月31日,市教育局召开台山市2023年秋季学期专职心理教师工作会议,制发《2023年秋季开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引》,部署新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求。

  二是向缺乏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学校迅速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和课程设置。目前,我市共有104所中小学校,共有专(兼)职心理教师114人,基本落实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求。

  4.关于“校园安全防范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指导各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初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指导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培养和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安全提醒。坚持开展“135安全教育”(即放学前1分钟、周末前3分钟、节假日前5钟)、“一周两提醒”安全教育常规工作,按层次分重点扎实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工作,压实各学校的安全教育责任,通过班会课、安全教育平台等载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宣传月等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9月份以来,我局联合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专门行动32次,出动警力100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236辆,劝导师生家长316人次。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督促各学校落实“每两周至少安排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加强心理教师培训,邀请国家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授课,组织全市各校心理健康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台山市教育和医疗骨干人员青少年常见心理疾病和心理危机干预技能培训班,组织各直属学校分管负责同志和专职心理教师参加台山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会。通过专题培训,提升各学校有效发现和应对学生心理危机的水平。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府采购程序缺失”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已督促指导台山市教育学会将教育学会试卷印刷项目纳入政府采购中心平台系统管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二是我局已修订采购内控制度。

  三是我局已在2023年台山市教育系统2024年预算编制布置培训会议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

  (2)针对“采购程序倒置”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已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学习,相关人员已熟悉政府采购流程,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二是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对负责采购人员进行批评和提醒谈话,确保往后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3)针对“拆分工程规避财政审核”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已在2023年台山市教育系统2024年预算编制布置培训会议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2023年10月20日,我局召开台山市教育系统2023年基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上,我局再次对工程审批和项目采购的相关制度进行强调说明。

  二是我局已发文要求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另外,10月份,我局开展台山市教育系统工程建设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并赴8所学校实地检查,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工程审批和项目采购的相关制度,完善工程审批和项目采购的各项流程,杜绝拆分工程等现象的发生。

  2.关于“集体宿舍管理不严,房产登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占用集体宿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会议,深刻反思,剖析原因。明确指出由于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到位,监督不严导致问题产生。

  二是即时整改。被占用的集体宿舍已分别于2023年6、7月收回。

  三是目前根据房管所新的政策要求,我局已将该三间房屋的管理权交还台城房管所。

  (2)针对“房产未及时登记”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第三方公司已评估台城台东路某房产,记入固定资产账。

  二是我局已于8月25日开展台山市2023年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同时我局已于2023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山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归还车辆。教育局已于2023年6月30日将借用的车辆归还市教师发展中心。

  二是开展集体学习。2023年8月23日,局领导组织局办公室、司机等人员开会,集体学习《台山市教育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明确公车使用的各项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加油、保养和维修规定。

  (2)针对“超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制度。2023年7月,教育局办公室已参照财政部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台山市教育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车使用、维护等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公车预算工作合理合规,不超预算。

  二是开展集体学习。2023年8月23日,局领导组织局办公室、司机等人员开会,集体学习《台山市教育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明确公车使用的各项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加油、保养和维修规定,杜绝超预算使用情况。

  4.关于“工会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慰问品发放无签领记录”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提醒谈话。2023年8月22日,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对局机关工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工会工作的严肃性,对涉及财务的工作要细致,确保规范。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8月23日,局机关工会负责人组织工会全体委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严格落实开支报账制度。从2023年8月起,签领物品须由当事人亲自签名,报账时必须附签领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针对“向非工会会员发放慰问金”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提醒谈话。2023年8月22日,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对局机关工会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工会工作的严肃性,对涉及财务的工作要细致,确保规范。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8月23日,局机关工会负责人组织局工会全体委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按制度执行,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清查现在局机关工会会员名单,将离退休人员等非工会会员删除,杜绝向非工会会员发放慰问金和慰问物品。自整改工作以来,没有出现向非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的现象。

  (3)针对“对学校工会财务工作监督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被巡察的两所中心小学工会已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于2023年8月设立工会独立会计账和出纳账并已按照会计记账方法进行账户处理。

  二是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各学校工会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公厅总工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发放慰问品必须附实名签领表。同时,督促指导各学校工会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超过1000元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整改以来,再无此类事情发生。

  (4)针对“对学校工会换届工作跟进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某镇中心小学于2023年2月13日完成换届工作,2月21日完成法人变更登记。3月中旬重新激活账户。

  二是举一反三, 8月22日,在工作群公告栏发布通知,要求各学校基层工会上报应换届日期,予以备案。

  三是今后教育工会将加强监督,定时检查,根据换届日期备案,及时提醒督促跟进基层工会换届工作。

  5.关于“督促落实供餐服务管理指导意见不严,学校权益保障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部分学校未向供餐公司收取风险保证金”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在实际推行的过程中,对风险金管理未能与有关金融机构达成资金监管授权协议,经研究决定让供餐服务企业采取“购买保险”取代“缴纳风险金”,以有效承担供餐服务的风险,并对《台山市中小学校购买供餐服务规定》有关“风险保证”的内容进行相应完善修订,将有关对供餐服务企业风险保证金的规定作废。目前已全部落实供餐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供餐服务企业采取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取代缴纳“风险金”,学校和供餐服务企业在合同到期前对学校食堂内供餐必备的设施设备及厨房用品进行清点,把维修、新增、报废的设施设备的变更发生日期、品名、金额、经办人等信息详细列明,并由双方核实确认。合同期满食堂设施设备移交学校,如有损坏,供餐企业按价赔偿。

  6.关于“课后服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第三方课后服务平台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三所学校从2023年7月10日(学期结束)起终止与原第三方合作业务。

  二是2023年9月1日起,三所学校按上级政策重新引入第三方服务,保持素质拓展课程继续开设,确保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已完成全市学校第三方课后服务平台合同自查自纠工作,合同期满的不再服务。根据上级关于课后服务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已初步拟定我市课后服务方案修订稿。

  (2)针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利用率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两所学校均已完成课后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

  二是我局已于8月25日开展台山市2023年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

  三是我局已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台山市教育系统2023年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对课后服务收费管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一把手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十四届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向市教育局发出巡察建议意见仍有部分问题没有对照整改,市教育局仍存在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工会开支慰问品费用未附实名签领表等情况”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一把手”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共主持召开6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布置具体整改工作任务,听取局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亲自领办十四届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向市教育局发出巡察建议意见的整改工作,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完善。

  二是2023年11月9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分别对本次巡察反馈出的涉及各自分管工作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分别对十四届巡察反馈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进行反思和自我剖析,汇报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三是局党组书记已于2023年8月22日与教育局工会负责人就局机关工会开支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局机关工会也于8月23日组织全体委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公车使用不规范问题,教育局办公室已于2023年7、8月期间通过修订完善制度和开展集体学习,确保公车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2.关于“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织管理不当”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成员9月份带队深入各乡镇学校进行调研,了解各学校党组织运行和领导班子设置等情况,并深入研讨存在问题和存在原因。

  二是已明确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并优化了6个乡镇中心学校支部委员会班子设置。

  三是2023年已安排两期党务工作者培训。

  (2)针对“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委员未及时补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深刻反思未及时调整党委委员的问题。

  二是10月7日完成局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并于当天召开机关党委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同时落实其他委员分工。

  三是10月7日机关党委完成换届工作后,结合实际工作,重新调整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员构成,并于10月8日完成局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配强党支部委员会班子。

  四是已全面核查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设置情况,并进行优化设置。

  (3)针对“支委会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教师发展中心党支部委员会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支委会专题会议,反思存在问题及商议整改措施。

  二是8月—9月期间指导教师发展中心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务知识,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三是指导教师发展中心完善支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台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章程》,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支委会议事决策功能。

  四是要求教师发展中心对每次会议记录及时进行审核检查;同时,局组织股将不定期抽查其会议记录。

  3.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讨论预备党员韦某转正,参会人员讨论表决结果记录为“同意彭某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马上修正会议记录,并与记录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原因,要求其认真细致做好记录工作。

  二是除了会议记录人员外,要求会议记录复核人员认真审核,确保无错漏。

  (2)针对“预备党员期间缺思想汇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已安排两期党务工作者培训。

  二是规范审核流程,指导各基层党务工作者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料核对,并由局组织股相关同志再次审查,确保发展党员程序、档案资料齐全。

  三是已督促存在问题的预备党员按规定补足思想汇报材料。同时,组织各个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针对“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巡察组检查发现未上交的14名学校领导班子个人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已于7月7日全部收齐。

  二是对全教育系统校级领导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查漏补缺,通过登录“移民局小程序”进行证件查询截图,逐一核实证件是否上交市教育局,目前已完成收集。

  三是新提拔校级领导的证件已全部通知其本人登录“移民局小程序”进行证件查询截图。现基本完成收集。

  四是2023年9月对巡察组检查发现未及时上交证件的14名校级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对他们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再次强调相关工作要求,14名校级领导均认真反思本人错误,表态今后将严于律己,并加强本校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确保不再出现这类问题。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走形式”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及时收取各学校上报的廉政风险点排查资料,并作好分析研究;对于个别学校排查廉政风险点为“无”的情况及时重点关注并督导其重新落实风险排查工作。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学校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目前,全部学校已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上报局备案。

  (2)针对“未及时督促上交廉政档案”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已立即核对人员名单,收齐廉政档案,并做好审核工作。

  二是加强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我局已出台《干部廉政档案更新管理制度》,目前已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更新和审核干部廉政档案。

  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严谨,督促指导学校配备中层干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推荐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自从2023年2月起,市教育局已经规范民主推荐的会议推荐环节,将民主推荐票更换为空白票手写推荐。

  (2)针对“考察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于考察工作结束之后才补开无犯罪证明,已经跟两名副股长约谈。人事股以后将在考察工作中,督促考察对象及时上报时效性的证明材料。

  (3)针对“个别学校未办理中层干部任职手续”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的任职手续,修订原有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中层干部备案手续,2023年11月已完成对某镇中心小学的中层干部任职备案手续,同时对尚未规范配备中层干部的学校逐一排查,及时配齐配全学校的中层干部,确保学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未按要求规范整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补充两名干部2021年9月提任副股长的考察材料以及2022年提任正股长的考察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整理入档。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问题,9月8日成立专班,对某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专审中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重点对其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重新审核。目前已对某干部的干部人事档案专审中出现的问题重新审核,已补充资料。

  二是已对《台山市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3)针对“对干部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认定不严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对某干部档案中缺少中师学籍材料的情况,组织专人到就读学校调查、查阅学籍材料,并补充进其人事档案,并已补充2003年1月至2003年8月在某小学任教的工作材料;某干部入党时间已进行调查核实,并已重新认定,其所在党支部已根据有关材料出具入党情况及涂改说明;某干部入党时间已进行重新认定,专审表已重新出具并签名确认;已对某干部全日制学历进行核查,已提供高中学籍等相关材料,并重新认定,出具新的专审表;某干部的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已提供,并经核实无误,已规范整理入档。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始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落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完成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用好巡察成果,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一)直面问题,持续有力抓好整改工作。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立即整改到位;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锲而不舍抓完成;对有确定时限整改到位的,全部要按计划进度落实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精准施策,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已经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出现反复、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章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倒查制度缺陷,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找准机制体制上的“症结”,以点上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建章立制,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真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局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保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惩治高压态势,抓住“关键少数”,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定不移地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真正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25727;邮政地址:台东路98号,邮政编码:529200;电子邮箱:tssjyjbgs@jiangmen.gov.cn。

 

                        

  中共台山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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