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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办〔2023〕29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05-22 12:02:4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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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以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科学教育观念,增强协同育人共识,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坚持协同共育。明确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增强育人合力,共同担负起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业指导,鼓励实践探索,着力解决制度建设、指导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协同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工作目标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全覆盖,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推进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建立学校家庭教育宣讲团,提升教育指导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新时代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普遍成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实现全市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全覆盖。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家长育人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建设。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加强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培养,建立以分管副校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思政课教师等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各学校探索成立由专家学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家长及社会各行业中的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学校家庭教育宣讲团和心理健康教师团队,为学校提供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清单。

  (三)加强家庭教育政策法规宣讲宣传。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以家长会为依托,丰富宣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版)》《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推广普及家庭教育法律、政策和知识,推进家校合作。

  (四)开展家庭教育公益专题讲座。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学者及专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进校园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公益专题讲座,给广大家长提供一个优化家庭教育理念和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平台,进一步普及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把以德为先的育儿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送到家长身边。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亲子实践体验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沟通渠道,以重大节日、纪念日、传统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文艺、体育等亲子实践体验活动,打造一批家庭教育品牌活动。结合“行走的思政课”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行、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六)开展“家访进万家,携手共育人”大家访活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台山市中小学开展“家访进万家,携手共育人”大家访活动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校长带头、中层示范、班主任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统筹好学校家访工作。面向全体学生,走进每一个家庭,加强与每位学生的家长直接沟通联系和入户家访,给家长和学生带去家庭教育指导和学习生活关怀。

  (七)开展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面向教师及家长的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作品提倡讲述发生在自身或身边的家庭教育真实案例,尤其是在加强家风建设、做实家校共育、教育引导孩子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或者在家庭教育指导、缓解家长焦虑、深化家校合作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

  (八)推进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通过典型家庭教育案例的征集、评选、宣传和应用,推动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各学校探索搭建家庭教育优质资源推送平台,通过组织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沙龙、家庭教育展览等活动来共享家庭教育成功做法和典型案例。各学校定期通过校园微信公众平台把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分享给我们的学生家长,进一步增强家校社三方的工作合力和育人成效;引导广大家长更新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方法,进一步建树“依法带娃”、科学育儿的鲜明导向和思想共识,共同护航中小学生、适龄幼儿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九)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专题研究。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新时代家庭教育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各学校要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等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研究目标和重点研究课题,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并注重转化和实际应用,为全市推动落实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从服务国家战略和民族复兴大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出发,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统筹,将家庭教育列入学校德育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做到责任到人,保障有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在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栏等媒体上开设家庭教育工作专栏,弘扬和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宣传家庭教育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果,为家庭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台山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台教办〔2023〕29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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