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各中小学校(含职中)、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天气日渐转热,为落实省、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巩固我市防溺水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经研究,台山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强化防溺水安全意识,完善防溺水工作制度,提高防溺水管理水平,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22年3月26日至11月30日,该时段为防学生溺水工作特别防护期。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放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平安和谐台山、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位置,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教育为重、预防为主”的理念,增强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全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安全管理“零缺位”。各学校要强化防溺水工作,注重家校联动,落实教育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教育到位,精细管理到位。
(二)注重家校协同,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教育实效
各学校持续开展中小学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展教学手段,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对师生进行防溺水知识、自救技能的教育培训,确保学生安全意识入心入脑。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让学生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尤其是学生离开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家校协同守护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九项“必须”:
1.各学校必须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各学校每天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提醒教育。
3.各学校每周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必须有包括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在内的安全教育内容。
4.各学校每周五放学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专题安全教育。
5.各学校每周末(六、日)必须向学生家长至少发送一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信息(暑假期间每周至少一次)。
6.各学校每周对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行为的学生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管。
7.各学校必须组织学生签订一次预防学生溺水“六不”承诺书。
8.各学校每学期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一次包括预防溺水在内的安全责任书。
9.各学校必须建立学生互相提醒机制。要成立防溺水“学生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形成相互提醒机制;对于同学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的冒险行为,小组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
四、工作要求
(一)紧盯防范溺水的时间节点。要紧盯清明、五一、端午、暑假、国庆和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等时间节点的防范工作。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确保在周末、节假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提醒,让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筑牢学生安全防线。
(二)紧盯溺水事故易发多发“黑点”。各学校要主动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加强对管辖区域的溺水黑点和重点水域、重点河段的隐患整治,安装和维护安全警示牌和防护设施;并促使政府部门落实对重点水域和河段的巡查,对在危险水域游泳人员及时进行劝阻。
(三)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群体。据省统计,近年溺水事故的群体大都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生,留守儿童和外来工子女占较大比例。各学校要建立特殊群体信息台账,完善工作措施,实施动态管控。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弟,要求教师定期对重点群体进行家访,不断提升家长的监管意识以及家庭教育水平,确保对学生假期的监管不出现真空带。
(四)规范应急管理,增强应急能力。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规范学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学生溺水突发事故,学校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加强事故调查和问责工作,对未落实工作规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深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教育、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事件的网络舆情管控,防止被恶意炒作而产生不良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联系人:方科朗,联系电话:5519212。
附件:1.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省中小学生家长的信
2.家长回执
3.承诺书
台山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台教办〔2022〕19号 台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docx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