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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学美术“红课”评选方案〉的通知》(江教研〔2021〕7号)要求,为统筹做好我市中小学美术“红课”评选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下午5时前。
二、项目报送
(一)活动主题
百年恰是风华正茂 初心永葆奋力同行
(二)参加对象
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美术教师
(三)活动形式
1.参选作品:美术鉴赏课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一节课
时间内对教学中的师生活动进行的实时录像。
2.活动内容:课堂实录评选、现场展示、现场教学沙龙、
网络展示。
(四)选用教材、内容及要求
1.比赛可使用广东省统一用教材,或校本教材,也可不唯教材,自拟课题。主题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党的奋斗历史,讴歌党的光辉业绩等)的美术鉴赏课。
2.作品技术要求:参赛作品要求用一个或以上机位全程同步录制,画面要保持连贯,保证视频清晰、声音清楚,并尽量能多角度展示师生课堂教学活动。课堂实录要有片头,片头时长不超过 5 秒,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整个视频不得出现学校名称、执教教师姓名等学校或教师个人信息。
具体技术指标要求为:视频格式为 MP4(H.264 编码格式)流媒体格式,视频分辨率不得低于 720p,时长 40 分钟左右,容量大小不宜超过 700MB。将课堂实录录制成光盘,实录视频文件命名务必要改成“单位+学段+姓名+课题名称”,光盘封面注明“单位+学段+姓名”。
3.各单位报送参评课例不得少于1节,各中心参评课例不得少于5节,我局将评选出优秀课例上送江门参评。
(五)报送方式
活动报名表(附件1)及视频光盘统一送到教育局卫健所(106室),电子邮箱:tsjyys@126.com。
联系人:阮燕芳,5516142。
附件:1.江门市中小学美术“红课”评选活动报名表
2.《关于印发〈江门市中小学美术“红课”评选方案〉的通知》(江教研〔2021〕7号)
台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台教办〔2021〕45号 关于选送台山市中小学美术“红课”参加江门市评选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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