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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台山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梁栋,联系电话:5533956。
台山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2021年台山市教育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部署要求,高标准推进我市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8年版)》及其操作手册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架构
为做好新一轮我市教育系统创文工作,根据我局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分工安排,现作出以下调整:
组 长:李石凑(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育恒(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振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艳艳(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
纪检监察组组长)
邝旭东(党组成员、主任督学)
黄国盼(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伟湛(党组成员、教育督导室主任)
局机关各股室长及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育恒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创文工作,联系电话:5533956。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台山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健全面向学校的理论普及工作体系,引导推动各基层党组织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任务,强化理论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广泛开展“我心向党”“永远跟党走”等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让庆祝活动过程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面向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在党员干部和师生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制度保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融入我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之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下沉基层。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各大宣传途径,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经典诵读、全民阅读等系列活动,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和国庆、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崇德向上的好风尚。
(三)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开展“公筷公勺行动”倡议,宣传落实《公筷公勺使用标准指引》,倡导各学校食堂和广大家庭推广使用公筷公勺,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的饮食习惯。深化“光盘”行动,加大理性消费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合理点餐。开展食堂节约行动,带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持续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主题宣传活动,巩固行动成果。
(四)传承弘扬好家教好家风行动。大力开展“书香家庭”创建,倡导广大师生家庭成员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广泛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抓好宣传展示,推动优秀家训进家庭。宣传“最美家庭”等先进家庭风采、讲述先进家庭故事、传播先进家庭理念,以好家风带动社会好风气。
(五)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使全体中小学生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十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引领全市学生“学党史强信念 跟党走”。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同时,要加大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力度。
(六)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规范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常态化,在全市文明校园100%已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到2023年创建省级及以上文明校园1所,江门市级文明校园15所。群众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七)营造浓厚的创文宣传氛围。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组织师生志愿者开展“文明进社区”“文化服务进社区”等活动,听取市民对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建议,畅通社区和居民的监督反馈渠道。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力争“一校一景”“一校一特色”。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有工作专班负责创文工作,校长要亲自挂图作战,靠前指挥,要按照《台山市教育系统创文实地考察场所督导检查标准要求》标准,以问题为导向,精心谋划,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考核。强化日常督导通报,局创文办将每月定期开展督查,按照节点计划督促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强化督查问责,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在创文整改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力、影响复查结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支持和肯定,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社会媒体,对各学校创文工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及时曝光群众关心、整改不力的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宣传创建成效,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推动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各学校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正面宣传,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台山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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