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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办〔2021〕30号 关于征集艺术作品参加江门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 2021-04-09 18:08:00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各项艺术作品组织送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下午5时前。

二、“阳光下成长”项目报送

(一)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少年宫等有关单位在读中小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人员。

(三)活动项目类型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等。

以上项目各单位可按照江门市要求(江门文件附件1、6)报送1—2个节目。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以上项目各单位按照江门市要求(江门文件附件1、6)报送2—3幅。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以上项目各单位按照江门市要求(江门文件附件2、4)报送,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各单位可按照江门市要求(江门文件附件3、5),积极发动校长、艺术教师等参与活动,各单位可报送1篇以上。

(四)报送方式

所有作品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tsjyys@126.com,作品原稿、视频、光碟、节目报送汇总表、优秀案例、优秀案例申报书等送到教育局卫健所(106室)。

联系人:阮燕芳,5516142。


附件:1.《江门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优秀案例申报书、节目报送汇总表



台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台教办〔2021〕30号 关于征集艺术作品参加江门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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