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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办〔2021〕14号 关于2021年台山市学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 2021-02-23 16:06:17
  • 来源: 台山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教育局
  • 【字体:    

  各中心小学、中学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增强学生的体质,保障学生的健康,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粤教体〔2010〕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身体健康检查。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体检工作方案。

  一、体检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不仅能监测学生生长发育情况,还能及时发现体格和智力发育异常,学校可以掌握学生健康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学校卫生工作提供依据。定期健康体检,可以准确评价每个学生的身体状况,也能及早的发现学生某些隐匿性疾病,如营养不良、贫血、近视眼、龋齿、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等;及早进行健康干预或疾病矫治,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体检也可以帮助家长及时发现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干预。

  二、体检对象及时间

  (一)体检对象:全市高中阶段(含职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生。

  (二)体检时间:2021年2月开始。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积极配合体检机构按时完成体检任务。体检时间安排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与教育局或体检机构协商调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医疗机构

  台山爱尔新希望医院

  四、体检项目及收费拨付

  我市学生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严格执行《〈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粤教体〔2010〕8号)。高中(含职中)学生体检费用由学生自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生体检费。

  (一)高中(含职中)、一年级新生必检项目28项,31元/人(必检项目13元/人;血液检查18元/人)。肺活量免费检测。

  (二)高中(含职中)、二三年级非新生体检项目为27项,必检项目13元/人;肺活量免费检测,不进行血液检测和胸部透视。

  (三)义务教育阶段体检项目只进行常规体检和肺活量检查,不进行血液检测和胸部透视,必检项目13元/人;增检肺活量1元/人,实收14元/人。

  (四)体检费用由医疗机构收取,体检结束一个月内学校将体检费拨付体检机构。

  五、对体检机构工作要求

  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是全民健康工作的重要部分,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关系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承担体检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按照方案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一)体检机构组织体检队到学校设点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项目要按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内容进行,不得缺项漏项,保质保量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同时对检查有异常情况的学生进行跟踪随访、指导和早期干预。

  (二)体检机构要及时提供规范的体检报告:体检机构要在体检结束一周内将有关体检数据及检验结果报给学校。承担体检医疗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向教育局进行体检汇总报告,介绍体检概况及做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体检医疗机构与学校应积极配合,体检过程中,要做足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体检安全工作,严防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同时遵守相关职业规范,不得随意将体检结果公开。

  六、对学校工作要求

  (一)各体检学校负责做好宣传工作,使学生及家长明确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健康体检,体检前到体检机构领取学生体检表。

  (二)体检前学校将参检的学生电子录入信息表格11项(年级班级、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生源、电话、家庭住址、学籍号、身份证号)填写好发到体检机构邮箱:413746973@qq.com。

  (三)各体检学校按照体检机构的时间安排,积极准备,认真组织本校学生有序参加体检,控制每批次学生数量。基本上每节课安排2个班。按要求提供体检用桌椅及工作场地布置。准备桌子20张,椅子20张,课室3间。

  (四)各学校根据体检机构要求为体检人员安排午餐,执行教师用餐标准,体检机构支付餐费。

  (五)各受检学校应配合体检机构填写体检表学生信息(学校、班别、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六)体检结束后3周内完成体检数据录入,将学生体检信息及时报送。同时把在体检中发现的学生身体情况向学校负责同志、班主任汇报,并反馈给学生家长。

  七、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工作任务

  (一)统筹学校体检的各项工作,协调体检机构与学校的体检安排,确保学生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录入,完善档案,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平台。在健康体检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将体检信息录入电脑,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逐步将健康档案信息化。

  (三)将体检数据及时传送《广东省中小学健康体检数据管理系统》,并把体检统计资料报江门市教育局和参与体检机构。部分特殊学生要与学校沟通,做好跟踪调查工作。

  (四)督导检查,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学校学生体检工作进行现场督查与指导,确保体检质量。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未按体检工作要求执行的体检机构和学校将给予提出意见。

  (五)指导学校卫生员做好学生健康资料建成档,体检结束后,督促学校将学生体检息信及时报送。

  (六)对学生每年的体检数据进行分析,并将有关资料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提出对学生健康工作的合理性意见。

  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陈伟胜,电话:13822313080;

  台山新希望医院:

  体检队负责人:陈怡,电话:13822424070;

  汇款户名:台山市爱尔新希望医院有限公司;

  账号:广发银行台山丰宁支行112006516010000973。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一览表

  2.体检录入导入模板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体检安排



  台山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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